桂林生活网讯(记者 李桃 通讯员 唐继林)李某驾驶农用小货车没关上后车厢门,结果超车时,车上装的石块滚落砸中一辆摩托车。8日上午,在平乐交警大队的调解下,李某与摩托车驾驶员达成赔偿协议。
1月3日晚上8点左右,李某开着一辆满载片石的农用小货车,前往平乐阳安乡久宜村一农户家。当车行驶至久宜村村道时,李某加速超越了前方一辆缓慢行驶的摩托车。不料超车没多久,他就听到后面有人喊:“停车,你车上滚下来的石头砸到人了!”
李某立即停车,快步跑到后面查看,发现刚刚被自己超越的摩托车连人带车翻倒在地,驾驶员倒在路上摸着左肩直喊疼,摩托车前有块大片石,车前部被砸坏,另外还有两块大片石位于前方几米的路面上。李某再一看,自己小货车的后车厢门敞开着,车上还有几块片石也已摇摇欲坠。此前叫李某停车的村民说:“不错,是你车上的石头滚下来砸翻他(指摩托车驾驶员)的。”
李某意识到闯祸了,立即和村民把伤者送到医院,并向交警报了案。经诊断,摩托车司机左锁骨骨折。
1月5日,平乐交警大队调查后认为,李某驾驶车辆装载物品未关上车门,导致车上石头自行跌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负全责。李某表示服从事故责任认定,愿意和伤者就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8日上午,双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李某赔偿摩托车驾驶员共计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