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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跳有氧操晕倒怨空气不流通索赔 获赔600元

A-A+2014年1月8日13:45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评论

  桂林生活网讯(记者 陈延明 通讯员 韦波)桂林市民马女士在市内一健身会所跳操时晕倒。醒来后,她认为自己晕倒与会所内空气不流通有关,于是要求会所赔偿。记者6日从观音阁工商所了解到,该会所最终向马女士赔偿600元。

  马女士告诉记者,2013年12月18日晚上,她来到万年青健身会所(北门店)健身,课程是有氧搏击操。“那晚气氛很好,我们20几个学员跳得蛮起劲。但中途不知道谁放了个屁,很臭,健身房门窗又关得紧紧的,那气味半天散不掉,我就憋着气跳,跳完后感到胸口好闷,喘不上气,我到一边休息,刚坐下就晕了过去。”

  记者7人找到该会所的雷教练。雷教练说事发当时他在场,看到马女士昏倒,教练和学员马上去扶她。“估计她有点低血糖,我们就给她喝糖水,几分钟后她苏醒过来。晕倒时她摔着了额头和牙齿,我扶她下楼去包扎。”

  事后,马女士的额头缝了5针。她认为自己晕倒受伤与会所内空气不流通有关系,会所应承担相应责任。会所负责人则认为,当时一起跳操的20多个学员都没事,就马女士晕倒,这是她个人身体原因,会所不负责任。

  2013年12月23日,马女士来到工商部门投诉该会所,要求会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经调解,会所方赔偿马女士600元,事情了结。

  工商人员提醒,健身会所等人员较多的场所应该注意空气流通,为消费者提供舒适、安全的消费环境;此外,消费者在健身场馆如果感到身体不适,也不要勉强健身,以免发生意外产生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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