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记者 梁莹)12月16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南宁举行新闻通气会,向社会通报我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职能交接有关情况。从本月16日始,我区食品药品工商质监职能正式划转食药监局,自治区食药监局开始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这也标志着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新部门可终结“九龙治水”
“碰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该找哪个部门?”相信不少老百姓都有过这样的疑问。还有一些消费者更是在投诉举报时碰到这样的问题:质监部门管生产,工商部门管流通,食药监部门管消费……监管部门多了,既存在重复监管,又存在管理盲区,出了事儿举报维权难以完全落实。
如今,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将发生变化,以解决食品药品多头监管难题。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三定”规定,这次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将工商部门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质监部门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正式划转食药监局,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过去人们常常用‘九龙治水’来形容食品药品监管现状,今后出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将会有主管部门统一协调,避免监管不到位。”自治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对原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后,我区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增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全覆盖和无缝隙的监督管理。
统合职能办事更便捷
12月16日,自治区、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与质监部门同步进行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人员交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与自治区工商局进行本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和人员交接,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工商部门的职能和人员交接则延至2014年春节后进行。也就是说,从本月16日起,自治区、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即可开始履行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受理食品生产行政许可等事项。
“《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3证今后将由食药监局统一办理,办事效率将大大提高。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简政放权,下放职能,让群众办事更便捷。”自治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接后,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受理主体等都将相应地划转交接。以12月16日为界,之前受理的食品生产环节事项由质监部门抓紧办结,之后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受理。自治区本级的食品流通环节有关交接事项按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质监部门的交接要求办理。市、县(市、区)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在未交接前,其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受理主体不变;如遇特殊情况,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质监、工商部门加强衔接、妥善处理。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我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将有望破解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等问题,有利于提高整体监管效能,促进生产、流通、消费一体化监管格局的形成,确保老百姓的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