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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ATM机顺手牵羊取走5500元被拘3个月罚两万

A-A+2013年12月12日12:10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评论

  桂林生活网讯(记者 秦紫霞 通讯员 潘晓燕)一时贪恋“顺手牵羊”,家住永福镇的黄某从他人遗留在ATM机上的银行卡中取走人民币5500元。如今,黄某要为自己的贪念“埋单”。他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永福县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3年7月18日13时许,黄某到永福县某银行办理取款业务。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黄某意外发现一张未退出的银行卡。环顾四周没人,黄某便装模作样地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在自动取款机上,黄某分4次将银行卡内的人民币5500元取走。然而,这5500元终究是“烫手的山芋”,心虚的黄某于7月31日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在银行柜员机上取款,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案发后,黄某投案自首且全部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永福县人民法院决定对黄某从轻处罚,遂对黄某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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