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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占用公共设施 人行道绿化带变售楼部广场(图)

A-A+2013年12月11日08:28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 骆南华/文 唐辉吉/图)公共绿地、人行通道属于一个城市的公共市政设施,是市民享受的公共“奶酪”,可这些公共设施被占用的情况屡见不鲜。南宁市一个楼盘在建设时,“改造”绿地、人行道获得批准后,却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实施,将这些公共“奶酪”据为己用。

 
  • http://guangxi.sinaimg.cn/2013/1211/U10461P1402DT20131211082703.jpg俯视可见,龙光·君御华府楼盘将人行道上的绿化带(画红圈处)占为己有。
  • http://guangxi.sinaimg.cn/2013/1211/U10461P1402DT20131211082706.jpg设计效果图。
 

  公共设施屡屡被占用

  11月30日,经过南宁市厢竹立交以东长湖路段的市民发现,在镌刻着“龙光·君御华府”字样的楼盘前,原有的绿化带、人行道被封起了围栏。几天后,一排盆景树、几圈警戒线,将原来的绿化带、人行道,圈成了售楼部前的“小广场”,还搭起了楼盘促销小舞台。

  周边居民黎先生对此很有意见。他说,开发商搞起“小广场”后,不但将公共资源据为己用,还危及到行人和孩子的安全。该楼盘对面是凤翔小学,每天都有家长和孩子行走该路段。公共通道被封堵后,大家不得不冒险走入机动车道。

  将公共资源“变身”,开发商获得有关部门批准了吗?12月6日,“龙光·君御华府”(又名天悦龙庭)项目部的有关人员介绍称,他们是对该路段的绿化带、人行道进行“提升改造”,已经获得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南宁市园林管理局的批准。

  对市民质疑为何改造后没了人行道及盲道,该工作人员说“当时漏了”;对于“小广场”两端,为何设置高约10厘米的台阶,而不是平缓通过的无障碍入口,该人员称是“设计有缺陷”。

  事实上,公共绿地、通道被商家占用并不鲜见。在南宁市民族大道、凤翔路口的航洋国际大厦,绿化带在商业广场内,人行道走了一段后,突然没有了。在东葛路延长线亦有数百米长的绿化带、人行道及周边部分道路,成了开发商临时施工场地。

  “人手不够”导致监督难

  12月9日上午,接到记者反馈后,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园林管理局分别派出执法人员到达“龙光·君御华府”的现场,证实该楼盘对公共资源进行改造确实得到了两个部门的批准,但实际施工时,却与两个部门批准的改造方案大相径庭。

  园林局对该绿地改造的批复中,明确要求“需保留原有乔木,并沿原有绿地边缘砌筑花池”,且要求该局绿化处进行监督。事实上,原有的乔木被换了树种,花池没有砌筑,铺上了瓷砖。

  引起附近居民最大意见的是人行道。城管局对人行道砖改造的批复中,要求开发商要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施工,并指定该局下属的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监督及竣工验收。根据该规范,意味着改造后的人行道,应有盲道、无障碍入口、缘石坡道等,但这些都成了平坦的瓷砖地面。

  从园林局批复的附件中,记者也看到了该改造的设计方案图,并没有“设计缺陷”,设计图中清晰显示了改造后的绿化带形状、人行道分布、与开发商红线内连接点的情况等。

  公共资源的改造、占用,一般要经过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验收三个阶段。开发商不按照报批方案进行施工,行政部门为何一直没发现呢?城管、园林部门相关人员均表示,由于人手不够,很难实施事中监督。

  12月9日下午,在现场发现“龙光·君御华府”对公共资源的改造确实不符合设计要求后,两个部门现场给开发商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呼吁监督需多亮“底牌”

  在12月9日的执法现场,虽然城管、园林两个部门的人员均呼吁市民多监督、举报这种违法占用绿地、人行道等现象,但记者发现,要实现社会的监督,有关部门还需主动、多措施亮审批的“底牌”,才能让市民的监督目标更明确。

  在南宁市城市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上,记者发现虽然有“政务信息公开”的栏目,但点击进去,却没看到有主动公开的占道审批、处罚等信息。该局人员称,他们的审批信息全部公开在南宁市政务信息网上。记者进入该网站后,点击进入“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找到城管局的栏目,几天来多次尝试打开该网页,发现包括城管局在内的多个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网页,都无法显示。

  与城管局相比,园林局的官方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上,有显著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该局窗口从2009年1月份至2013年10月份的审批事项均逐月公布。公布的审批内容,囊括了移植、砍伐、修剪树木及临时占用绿地、改变绿地性质等事项的审批。

  记者从园林局公布的审批信息上发现,2012年该局批准同意的申请临时占用绿地52项,改变绿地性质126项。2013年1至10月份,批准临时占用绿地64项,改变绿地性质97项。从申请人看,多为轨道交通建设、市政建设等公共设施占用,也有部分房地产企业。

  据园林局园林管理科科长王平刚介绍,批准的临时占用绿地95%以上是公共设施建设所用,改变绿地性质绝大部分是开路口所需。房地产企业改造绿地的申请“极少数”。有过几例申请改造的,基本都是改造得更好,像“龙光·君御华府”这样不符合要求的很少。

  虽然园林局公布的信息比较完备,但从公众监督的情况来看,申请项目的地点过于简略,申请人申请的理由、批准方案、处罚信息等没有公开,公众要判断申请人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尚有难度。 

  市政管理需“公益闸门”

  如何保护市政设施、公共绿地,南宁市其实也有自己的地方条例。2012年1至3月份,南宁市先后修正了《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比较这两部条例后发现,城管、园林之间,有着不同的“公益闸门”。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等的申请,《市政条例》中规定,经过批准方可进行,但何种情况下不批准、何种情况下批准,却没有很详尽的规定。这对行政部门的审批权来说,缺少更多的制约机制。对此类行为审批比较严控的则为“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大修后的道路三年内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应当报市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与《市政条例》不同的是,《绿化条例》中增加了一个“公益闸门”。该条例规定:“禁止擅自改变城市绿化用地性质”、“因公共利益确需改变城市绿化用地性质的,由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后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王平刚科长对此解释说,在实际操作中,针对小区内的绿地变更性质时,他们会征求周边意见。但如果是日常众多的审批中也按这样的规定,“天天开会都忙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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