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柳州12月10日电(蒋淞宇 曹媛媛)广西柳州市一名男子酒后驾车与人发生刮蹭,交警带其去医院做酒精测试,该男子挥拳将警员打伤,并两度逃跑,谩骂称“弄死交警全家”。目前警方已将其拘留。
据警方介绍,12月9日20时30分许,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中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柳州市阳光100小区路口发生了一起两辆小车刮蹭事件。接警后,城中交警事故中队四名警员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报案人黄某称,其驾车被从对面马路倒车过来的一辆灰色本田车刮蹭到了左侧车门,肇事车想跑被拦下,并闻到对方司机身上有浓烈的酒味,于是报警。
民警勘查事故现场后,欲对灰色本田车司机徐某做酒精测试,但其并不配合,民警只得将其带往柳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刚到医院,徐某借口上厕所,在上完厕所后突然向医院外撒腿就跑。反映及时的张警官与协警一起追赶,追出近百米才将其抓回。
当医护人员准备对徐某进行抽血检验时,徐某趁看守的协警小陈不注意,猛地起身挥拳,朝小陈嘴上、眼睛上打了两拳,小陈被打上唇流血、右眼视力模糊。徐某打人又一次撒腿向外跑,但没有跑远,在医院的大厅被另外几名警员擒获。
两次逃跑被擒,徐某开始在医院大厅破口大骂办案民警,在被强制抽血检验后,扬言报复交警,称“你等着,到时候弄死你全家”。随后,徐某被送往柳州市柳东派出所。
面对警方讯问,徐某称自己只喝了两杯啤酒。10日上午,经柳州市防疫中心检测,徐某的验血报告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为158mg,为醉酒驾驶。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徐某已经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由于其醉酒驾驶已经涉嫌触犯刑律,还将面临最高达六个月的拘役处罚。另外,其殴打交通协管员的行为也还将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