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城事>正文

以租车拉货为名持刀抢劫司机 柳江男子被判刑

A-A+2013年12月9日16:52柳州晚报评论

  柳州晚报讯(记者 李澜 通讯员 韦作鼎 韦彰生)柳江县一男子在短短一个月内,屡次以租车拉东西为由,将司机骗至偏远地带持刀抢劫。6日,柳江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2年12月27日14时许,被告人刘某某以租被害人阿英的车拉鸭饲料为由,将阿英从柳州市柳南区西环路口,骗至柳江县进德镇白山村波涛屯高速公路旁,持刀威胁抢劫了阿英的现金人民币300元。

  2013年1月5日14时许,被告人刘某某以租被害人阿颖的车拉谷子为由,将阿颖从柳州市柳邕路农贸批发市场骗至柳江县进德镇白山村波涛屯一甘蔗地旁,持刀威胁抢劫了阿颖的现金人民币2000元及一部“诺基亚N9”手机。

  仅过了四天,当月9日14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又以租被害人阿珍的车拉谷子为由,将阿珍从柳州市鱼峰区白云路骗至柳江县进德镇四连村凤村屯一甘蔗地旁,持刀威胁抢劫了阿珍的现金人民币1400元。

  次日14时许,被告人刘某某以租被害人阿芬的车拉花生枯为由,将阿芬从柳州市鱼峰区古亭大道骗至柳江县进德镇四连村凤村屯一甘蔗地旁,持刀威胁抢劫了阿芬的现金人民币1000元及一部“K-TOUCH”牌T290手机。

  当月14日12时许,被告人刘某某以租被害人阿荣的车拉甘蔗为由,将阿荣从柳州市柳南区“名人大酒店”附近骗至柳江县进德镇白山村波涛屯一甘蔗地旁,持刀威胁抢劫了阿荣的现金人民币1500元。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抢劫5起,涉案价值人民币7770元。

  当月17日19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在柳江县进德镇白山村照村屯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抓获,其主动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以胁迫的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抢劫5起,属多次抢劫,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人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盘查,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 、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遂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