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城事>正文

男子擅自装修已查封的房子被司法拘留

A-A+2013年12月6日15:06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 庾琳 通讯员 梁为锋)薛某名下的一套房产被法院依法查封,在拍卖房产时,陆某找到法院称,他已与薛某签下该房产19年的租赁合同。在接下来的日子,有人屡次撕下封条对房子进行了装修。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经对此事进行追查,并于12月4日在陆某就职的公司逮到了他,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天。 

  薛某因资金周转问题,向刘先生借款400万元,之后未能如期还款,经法院判决后仍未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将薛某名下的东盟商务区文莱园小区一套房查封。该房经评估价值约200万元。正当法院拟对该房产进行拍卖,用以冲抵刘先生的债务时,案外人陆某向法院提出异议,早在这一案件立案前,他就已与薛某签订了一份长达19年的租赁合同。依照合同,他每月支付租金700元,目前19年租金已经全部交付。由此,他要求法院保障他的优先购买权、优先受偿权。 

  法院只好通知拍卖机构暂停拍卖,对陆某所提之事进行审查,结果发现疑点。法院调查得知,在东盟商务区一带,即便是一套普通的三房一厅房子,其租金价格约为3000元/月。而本案的这套房屋面积达190平方米,租价才700元,明显不合常理。 

  为慎重起见,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租赁合同的形成时间予以鉴定。其间,法院的封条两次被一名男子撕毁,原本是毛坯房的房内被人装修好了。今年9月17日上午,法院邀请媒体前来采访,再次对该房屋进行查封,并请来工人将门窗焊死。 

  不久,对陆某租赁合同的鉴定有了结果:倾向于检材形成时间晚于签注时间,即租赁合同上的“落款日期有可能被提前了”。 

  该合同极有可能是伪造的。于是,法院多次以电话、传票等方式通知陆某到法院,但陆某均以出差为由拒绝。 

  鉴于陆某的行为,法院决定对他作出司法拘留。 

  12月4日下午,拘留决定书宣读完毕后,陆某被送往拘留所。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