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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中院实现网上查控房产功能 耗时仅20分钟

A-A+2013年12月5日02:26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柳州电(周潇男)记者4日从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1月,该院在广西首次实现网上查询和办理查封等控制性措施,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与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密切合作,仅耗费20分钟,执行法官就完成了对被执行人房产的查控工作。目前,该院已经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执行公开试点法院。

  据介绍,柳州市执行指挥中心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原来只能通过“政务网”向住建委查询被执行人是否享有房屋产权的情况,不能在网上办理查封等控制性措施。今年11月7日、11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柳州市住建委两次召开协调会,就查控被执行人的房产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了会议纪要。

  根据会议纪要,柳州市住建委在收到执行指挥中心发出的《协查协控函》后,如查实被执行人有房屋产权的,在完善系统建设后立即停止办理该该房产的过户、他项权利登记等手续,并在一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查控结果以《协查协控复函》通过指挥中心反馈回执行法院。

  执行法院在收到复函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办理查封手续;如需办理查封手续,应制作相关法律文书通过网上发送到指挥中心,经指挥中心审核后发送到柳州市国土局。柳州国土局收到查封文书后,立即协助办理查封手续,并将办理查封手续的有关材料由网上发回指挥中心。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晓春介绍,11月以来,柳州市法院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已对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了信息查询系统,初步实现了查询并控制被执行人土地使用权。

  目前,柳州法院实现所有案件一律以电脑审批的立案时间开始计算审限,对案件信息的录入实行分段负责,确保每个案件信息都有明确的录入责任人,实行电脑随机排期分案,对于临近审限未结案件,系统进行警示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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