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广西网12月4日电 《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近日由国务院印发公布,广西10个城市列入规划。
据悉,资源型城市是以本地区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城市(包括地级市、地区等地级行政区和县级市、县等县级行政区)。资源型城市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是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任务。该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编制,是指导全国各类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
该规划范围包括262个资源型城市,其中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126个,县级市62个,县(包括自治县、林区等)58个,市辖区(开发区、管理区)16个。其中广西10城市被列入,包括百色市、河池市、贺州市3个地级市,岑溪市(由梧州市管辖)、合山市(由来宾市管辖)2个县级市,隆安县(由南宁市管辖)、龙胜各族自治县(由桂林市管辖)、藤县(由梧州市管辖)、象州县(由来宾市管辖)4个县(自治县)和1个市辖区(开发区、管理区)——平桂管理区(由贺州市管辖)。
该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13—2020年。明确了“分类引导,特色发展;有序开发,协调发展;优化结构,协同发展;民生为本,和谐发展”的发展原则。
遵循分类指导、特色发展的原则,根据资源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差异,该规划将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种类型,明确各类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其中广西贺州市被列为成长型城市(列入本次规划的该类城市共31个,地级行政区域20个、县级市7个、县4个),广西百色市、河池市,岑溪市,隆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藤县、象州县被列为成熟型城市(列入本次规划的该类城市共141个,地级行政区域66个、县级市29个、县、自治县、林区46个),广西合山市、平桂管理区被列为衰退型城市(列入本次规划的该类城市共67个,地级行政区域24个、县级市22个、县、自治县5个,市辖区、开发区、管理区16个)。
另外,百色市成为铝土矿后备基地之一,河池市成为锡矿后备基地之一,百色市左右江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被列入资源型城市重点旅游区。
12月3日 国务院新闻办就《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认为,资源型城市的发展,不仅仅是要解决资源枯竭型城市的问题,而且要促进所有资源型城市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根据该规划,到2020年,有关城市的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资源产出率提高25个百分点,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接续基地,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稳步增长。同时,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恢复治理率大幅提高,因矿山开采新损毁的土地得以全面复垦利用,新建和生产矿区不欠新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该规划还明确了资源型城市民生发展目标:就业规模持续扩大,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为破解制约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该规划提出完善开发秩序约束机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利益分配共享机制、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机制五项长效机制,分类引导各类城市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