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河池讯(记者 陶海华)一女子将瘫痪的父亲送到南宁市长堽路一家敬老院,交了4个月的护理费后,就消失了。至今她半年没有出现,已欠下护理费、治疗费1万多元。敬老院多次联系该女子,对方声称自己实在无力支付父亲的费用,不肯露面。敬老院很无奈,在咨询民政部门后,选择报警处理。
父亲欠费 女儿消失几个月不出现
12月3日上午,在南宁市家丽怡康馨园敬老院,53岁的男子刘义成躺在床上蒙头休息。由于瘫痪,他已经几个月没下床,属于敬老院一级护理对象。
面对刘义成,敬老院邓院长颇为无奈。今年4月,家住南宁市北大北社区的刘义成,因脑梗塞导致瘫痪。在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住了几天院后,他女儿刘宝宝把他送到这家敬老院。
邓院长说,刘义成是今年4月23日入院的,双方签订协议规定,按月交护理费,当时刘宝宝支付了一个月的护理费用。据刘义成说,他与妻子在1998年就离婚了,足下就一个女儿。
刘义成生病前在南宁市一家物业公司上班,听闻他住院,物业公司组织募捐,一共给他捐了两万多元。今年6月6日,物业公司代表来到敬老院看望刘义成,当着大家的面,将两万多元交给刘宝宝。她用这笔钱给父亲交了6~8月的护理费,共5585元。
“从那以后,刘宝宝再也没来过敬老院。”邓院长说,从9月至今,刘义成已拖欠护理费及治疗费1万多元。
邓院长说,从10月份至今,她多次打电话给刘宝宝,但对方从不接,给她发了好几次短信,也不见回。
寻人无果 敬老院无奈之下报警处理
于是,邓院长根据入院登记表留下的地址去找刘宝宝,没想到对方早已搬走。
敬老院工作人员在北大北社区了解到,刘义成办理了低保,每月有400元的低保费,但低保存折被刘宝宝带走了。今年10月,得知敬老院的困境后,社区与城区民政部门冻结了刘宝宝带走的低保存折,重新办理了一本新存折交给敬老院,以支付部分护理费。
由于四处找不到人,11月21日,敬老院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公示”,要求刘宝宝前来敬老院处理,并结清费用。直到11月25日,刘宝宝仍无回应,邓院长到社区及城区民政局询问后,去邕武派出所报了案。
11月26日,刘宝宝终于回了一条短信,大致内容是,“实在没钱交护理费,可以分期慢慢交,然后接他出来吗?”但邓院长想进一步跟她沟通时,对方又没有了回应。
部门援手 民政部门批准临时救助
刘宝宝人在哪儿?到底有什么难处?记者多次联系,她终于接了电话。刘宝宝说,父亲生病后,她就辍学了。现在在南宁找了一份工作,月薪只有1400元,根本无力支付父亲的护理费,所以一直不敢去敬老院。
刘宝宝还称:“父亲的脾气很差,跟他的兄弟姐妹都闹翻了,大家也不愿意帮他。我自己也受不了爸爸,这也是我不愿意去敬老院看他的另一个原因。”对于刘宝宝的说法,刘义成没有否认。
至于物业公司捐给父亲的剩款,刘宝宝说,这些钱已被她花完。我知道把父亲丢给敬老院不是个办法,但我真的没选择。”刘宝宝说。
西乡塘区民政局局长陆仁伟说,民政部门主要帮扶的对象是孤老,刘义成的女儿没丧失劳动能力,因此刘义成不符合送入南宁市福利院的条件。鉴于刘义成的情况,城区民政局可以对他进行医疗救助,但是需要刘宝宝提供医院的票据。另外,民政部门还批准给刘义成申请临时救助,每年有2300元补助。
陆仁伟说:“物业公司捐了钱,还剩1万多元,这是物业公司定向捐给刘义成的,刘宝宝应该交出来给父亲交护理费。”对于敬老院方面的无奈,陆仁伟建议走法律途径处理。
律师说法 没钱付费应将老人接回家
本报南国法援公益律师邓超分析,刘宝宝是刘义成的赡养义务人,根据她与敬老院签订的协议,刘宝宝负有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护理费的义务。刘宝宝不支付父亲的护理费,不仅违背了与敬老院签订的协议,也违背了法定的赡养老人的义务。作为子女,如果没有足够的钱去支付护理费,应将老人接回家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