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周如雨)近日,崇左市渔民苏先生的网箱被一根竖着水位标识牌的电线杆压沉后,导致网箱中的鱼逃之夭夭,损失约18万元。本报报道见报后,水位标识牌代管公司很快出来认领,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养殖户的实际损失,他们怀疑有“水分”。
12月2日,广西南宁加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周先生表示,涉事水位标识牌为他们所设立并代管,业主是桂西公路管理局。周先生说,经相关人员实地考察后发现,情况与苏先生所说有出入。
周先生说,他们公司领导看到本报报道后,当天立即派人前往出事地点与渔民协商赔偿问题。但他们在实地调查中发现,渔民所说的损失存在水分:首先,渔民苏先生称,他在4米×4米网箱中养了3000尾青竹鱼,但他们通过咨询业内人士后,认为这种养殖密度极不合理;其次,他们通过走访周边渔民时获知,苏先生的养殖量没有报称那么多,且他们在询问苏先生所用饲料时,苏先生前言不搭后语,“我们甚至怀疑,被压沉的网箱内根本没有鱼”。
周先生表示,他们还发现,水位牌之所以倒塌,或许与苏先生也有一定关系。工作人员在水位牌的杆上看到,杆中残留有苏先生用于固定船只和网箱的绳索,根据近期水位高涨、水流急速等情况,水位牌有可能是因受到渔船和网箱向外拉力的原因而倒塌。若这一点被证实,他们还要追究苏先生相关责任。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规定,航标设施禁止拴系船只等物品,苏先生此举做法已经违反相关规定。
对此,苏先生称这完全是托词。在河道中网箱养鱼,是高密度、高产值的。在同规格的网箱中,甚至可养4000尾~5000尾。他表示,要是与对方协商不下,他会通过法律途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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