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城事>正文

宾阳女子17岁起强迫学妹卖淫 被判有期徒刑9年

A-A+2013年12月2日08:35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宾阳讯(记者 骆南华 通讯员 廖彬玲)她17岁在学校读书时,就开始强迫学妹们去卖淫,一直延续到她辍学后。11月11日,宾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覃某因犯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00元。覃某对法院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但以量刑过重为由,目前已提起上诉。

  如果不是受害者们发现同学“失踪”了,覃某强迫女生卖淫的事情不会暴露那么快。去年12月4日,宾阳县某中学的初中女生小王等人,发现同学小马已经两天不来学校了。她们立即想到了曾经的学姐覃某。她们结伴赶到覃某的住处,果然找到了小马。小马告诉她们,她已经被覃某限制人身自由,央求同学们帮报警。

  回到学校后,小王等女生立即告诉了老师,并在老师的带领下到派出所报案。面对民警,几名女生终于说出了不堪回首的往事:在2012年6月到11月,她们被强迫去卖淫多次。后经警方查实,共有5名女生被强迫卖淫。

  警方很快抓获已经辍学的覃某,弄清楚了她犯罪的经过。覃某在校期间,就通过殴打、恐吓的手段,强迫5名学妹向一个叫陆某的社会男子多次卖淫。覃某从嫖客陆某等人支付的钱中,截留1万多元。

  覃某为何会沦为施害者?经警方查明,在2009年7月,就读小学的覃某,在一个鞋店里结识了陆某(另案处理)。覃某经不住陆某的甜言蜜语和金钱利诱,多次与他发生性关系。后来,陆某就以要找处女来“冲晦气”为由,要求覃某为她寻找处女。在覃某强逼学妹们出来后,陆某便开车到学校门口接人。因害怕被覃某殴打及告诉家人,受害者一直忍气吞声。

  覃某落网后,办案人员发现她是因为缺乏家庭的关爱,才走到今天的地步。她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小学时就常在街头捡垃圾。由于她母亲对她很少过问,以致她结识了陆某。

  办案人员还发现,在受害的5名女生中,大多数女生的家长都在外地打工,平时对孩子的学习、社交等情况缺乏了解。孩子在受到侵害时,也不知道该找谁诉说。办案人员呼吁家长们对未成年人多尽一份监护的责任,多关心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做到及时沟通,就能避免孩子们受到无法弥补的伤害。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