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城事>正文

南宁农村住宅建设:采用推荐方案最高奖励4万元

A-A+2013年11月29日07:44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南宁电(记者 张捷)南宁市日前出台《南宁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及推荐户型奖励办法(试行)》,鼓励村民在新建或改造农村住宅时,选用农村住宅推荐户型,对采用推荐户型进行住宅建设的,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不但免费提供推荐户型建设施工图,村民还可领到额外奖励,每户奖金最高达4万元。

  据了解,推荐户型建设方案按照“美观、适用、简洁、耐劳”的总体要求进行设计,既切合农村实际,又贴近农民的生活要求和生产习惯,充分考虑晒台、通风、材质等因素,适宜南方气候,具有地域性特征,村民可从多个方案中进行选择。

  根据《办法》,除中心城规划建成区、各乡镇规划建成区范围以外,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农村住宅及配套设施建设均适用,建设者应当为具有本村屯户籍的农民。由于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更加了解农民群众的需要,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村民委员会将成为本项工作的实施主体,使这项工作管得住、奖得下。

  与此同时,《办法》还对住宅建设提出了更细化的要求。例如,农村住宅要按照一户一宅建设,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农村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丘陵地区、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楼房原则上不超过4层。

  《办法》以“先行先试”为思路,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