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11月28日讯(记者 刘斐 实习生 张炜麟)11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自11月28日24时起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60元和155元,折合零售价格90#汽油和0#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3元。
广西市场成品油方面,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了解到,最高零售价中90#汽油将由6.87元/升上调至6.99元/升,93#汽油将由7.37元/升上调至7.50元/升,97#汽油将由7.96元/升上调至8.10元/升,98#汽油将由8.39元/升上调至8.53元/升,0#柴油由7.18元/升上调至7.31元/升。5#柴油由7.04元/升上调至7.17元/升。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