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罗暘 通讯员 李欣松)11月26日南国早报记者获悉,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于近日制定了《集中查处整改2013年度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从11月20日起,对全区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排查和查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违法占地建设项目,应依法拆除并复耕复绿。
根据《方案》,11月30日前,全区各级国土部门将根据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渠道获得的线索,结合用地审批情况,对辖区内今年1月以来新增建设用地、用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清违法行为发生的位置等情况后,进入查处整改阶段。对每一宗违法用地、用矿行为,均要制定查处整改措施。具体方法是首先责令违法主体停止一切违法行为。对农民违法占地建房的,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符合规划和一户一宅的,可充分利用现有土地管理政策,依法完善手续,消除违法状态。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违法用地,依法查处到位后,及时补办用地手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依法拆除并复耕复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强调,对违法用地、用矿行为,除了处理案件本身,还要处理相关的责任人。
《方案》要求,各级国土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排查查处的数据和材料负责,有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法违规问题突出、违法违规面积较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偏高的重点地区,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拆除复耕、补办手续等。对整改、查处不力的地区,要通过实地督办、警示约谈等方式限期整改,确保所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整改于12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