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李岸健 )为进一步加强广西石油天然气和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监管,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决定从11月23日起至12月底组织开展全区石油天然气和城镇燃气管道安全专项大检查大整治。
据了解,此次专项大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管道企业是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管道建设,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本行政区域是否存在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或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行为等。
自治区安委会要求,全区所有石油天然气和城镇燃气管道企业要立即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先行自查自纠。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本辖区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做到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落实。尤其是各地各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公安部门会同安监、住建、发改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占压管道行为。
此外,12月上旬,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对7个重点市开展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安全专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安全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