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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盗刷案频发 持卡人不满银行免责条款

A-A+2013年11月23日07:54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 黄乒宾 张文卉)银行卡盗刷案频发,让不少持卡人有如惊弓之鸟。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银行对此表现得很淡定。相关人士认为,银行淡定的背后,恰恰说明了其相对于用户的强势。那么,究竟是什么让银行如何牛气? 

  立法滞后 银行担责几何 法律存在盲区 

  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孔燕飞说,在我国,银行卡盗刷案的争议焦点多数集中在密码泄露上,由于持卡人很难证明密码泄露不是自己的责任,因而在法院判决中经常得不到支持。在国内的审判实践中,判决银行承担责任的也比较少。 

  目前,我国规范银行卡业务权责的主要规范文件为《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在规定发卡银行的“义务”时,《办法》只简单地提及了银行应提供银行卡使用说明、收费标准、对账单、挂失服务等,并未明确规定银行在举证、出现未授权消费等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银行卡被盗刷,银行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在法律法规上,还是一个盲区。 

  相比之下,在国外,相关银行法规的立法原则是,储户和银行之间的存款合同一旦成立,银行就有责任保护储蓄存款安全。存款被盗刷或者网银被盗,说明银行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在我国,目前亟需通过立法使“防盗”成为银行的义务,由银行为自己的技术漏洞或潜在风险埋单。只有提高银行的责任风险,才能既避免储户的利益受损,又促使银行不断细化支付操作流程、堵塞安全漏洞,维护好银储双方的共同利益。 

  信用体系 失信者成本低 难让银行埋单 

  在保护持卡人的利益方面,国内外的立法理念为何差别那么大?孔燕飞分析说,这是因为欧美已建立了完善的信用体系,对信用良好的持卡人,审查是相对简单。国外的刷卡模式是签名+卡,如果银行卡被盗刷,笔迹就是有效凭证,商户和银行将负全责,持卡人不必承担任何损失。我国是密码+卡,虽然刷卡时也有签名,但仅仅为了让持卡人核对消费数额。显然签名难伪造,密码易泄露。 

  近几年,许多国家和地区通过建立信用体系大大降低了信用卡犯罪的比例。譬如在英国,特约商户倘若利用POS机盗刷、变现,可能会被永远取消准入资格,甚至无法继续经商。 

  相比之下,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建设较为滞后,信用体系刚刚建立,信用对个人生活的影响远没有国外那么大,这也是信用卡违约率逐年上升的原因。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求银行对每笔持卡人举报的盗刷都埋单也不现实。因此,需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社会信用体系,使失信者付出高昂的成本。 

  垄断格局 行业竞争缺乏 银行坐享利润 

  广西社科院副研究员吴坚认为,垄断也是银行强势的重要原因之一。 

  目前,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服务正在不断提升,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对储户的防骗提醒也采取了相关的措施。但是,这些银行对国有银行仍未能形成强有力的竞争,国有银行的服务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吴坚表示,国有银行在筹备上市初期,都曾表示会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内部自理结构。但就目前的情况看来,没有特别明显的效果。从长远来说,国有银行的长期竞争力将会受到影响。但就目前来看,国有银行在短期内的地位还无法撼动。 

  虽然目前银行也有很多家,竞争也比较激烈,但准入门槛还是很高,竞争还是不充分。在政策呵护下,国内银行业挣着高额利差带来的暴利,收着名目繁多的费用,做着坐地收钱的买卖,再差的服务质量也能创造出超额的收益。在垄断局面中,各银行市场份额相对固定,价格竞争又不存在,银行坐享高额利润,哪有动力去提高技术?又怎会俯下身去搞好客户关系呢?当下已是银行与储户重构关系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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