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柳州11月13日电(兰钰烨 覃可基)广西柳州两名公务员利用自身职务便利,指使财务人员套取国家财政专款,以“福利”的名义与其他四名职工私分,11月13日,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法院开庭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在任职柳州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所长期间,与该所原副所长鲁某经事先商议,决定从单位账上套取公款,尔后刘某在鲁某明知并予以默许的情况下,指使财物人员采用虚列开支并使用虚假发票报账的手段,先后三次从该所账上套取财政下拨的“老城区景观提升工作专款”共计21.34万元,并将其中人民币7.8万元公款分给六名中层管理人员,每人分得人民币1.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鲁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产,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是对国家机关正常活动和运作的破坏。
庭审中,二人承认套取国家财政专款,在每年中秋节和春节期间以“加班费、奖金”等名义发放给单位员工。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