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11月7日讯(通讯员 杨娜)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对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功能、内容、方式、时间、成绩认定与运用等做了明确的规定。该《方案》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目前暂不与普通高考成绩直接挂钩。
明年将不再安排高中毕业会考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区所有普通高中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并逐步向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过渡。2013年6月,我区2012年秋季学期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首先参加了信息技术科学业水平考试。2013年12月,这些学生还将参加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等5科学业水平考试。同时,2011年以前(含2011年)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以及需要补考的考生,仍安排参加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毕业会考。
2014年6月,除2011年入学的高三学生仍可进行一次高中毕业会考补考之外,我区将不再安排高中毕业会考。
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一年两考,时间一般为12月21至24日(上学期)、6月14至17日(下学期)。具有广西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生和申请广西普通高中学历的社会考生,在修完规定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后均可报考。
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区统一阅卷
据介绍,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实施的省级国家教育考试,相较高中毕业会考而言,学业水平考试的规格更高、要求更严,考试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组织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将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制卷,实行全区统一考试及阅卷。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建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改为全区统一网上评卷后,考生应以普通高考答题要求作为标准,在考试时更加注意书写、作答规范。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暂不与高考成绩挂钩
目前学业水平考试有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10科(通用技术待应用技术考试成熟后再开考);考查科目为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等10科。
《方案》规定,我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制,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D等为不及格。高中在校生只有满足了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各科考查成绩合格四个条件,才能按时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方案》明确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不仅是高中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还将记入毕业生档案,成为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参考依据。但目前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暂不与普通高考成绩直接挂钩。
学业水平考试将更注重考查学生学以致用能力
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会考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学业水平考试则根据课程目标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的表述,重点全面考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业水平考试题目更通俗易懂、贴近生活,更注重考查考生活学活用现代科学知识去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考试改革引导学生学习目的、学习方式以及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方式的转变,为高等教育培养和输送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强的综合性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