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 李平平)近日,南宁市政府出台并实施《南宁市居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着力改变居住区“脏、乱、差”的面貌,解决居住区管理不到位的实际问题,实行日常巡查、双月考评、督办整改、年度考核等制度,并将评选年度“十佳”和“十差”物业公司,差评物业公司将被取消资质。
老旧小区多有物管难题
据了解,南宁市自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以来,居住区环境面貌得到了较大改观,但仍存在不少问题,部分住宅小区还属业主自管或无人管理状态。
南宁市有不少无物业的老旧小区,环境脏乱差、治安隐患颇多。一些小区基础设施薄弱,小区道路破损、下水道堵塞、化粪池满溢等现象经常发生,消防设施不配套、小区路灯缺失,更是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
记者在一些社区看到,在公共道路、绿地上,居民随意晾晒衣物、停车棚或墙壁角落丢放着废弃破烂的桌椅、垃圾等现象普遍存在。
据悉,综治工作采取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辖区内居住区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和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的居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到2014年底,居住区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居住区内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根本治理,居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居住区环境卫生面貌焕然一新。
双月考评制度定成绩
根据方案,在日常管理方面,南宁市相关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要分别组织人员对居住区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居住区管理单位(企业)和相关责任人整改;由南宁市居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督办函、城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督办整改事项限期10天整改到位,并及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同时将督办事项的原因及整改情况上报南宁市住建局。
在考核方面,实行双月考评制度,对辖区内的居住区考评后进行排名,根据考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4个成绩档次。
对经督办整改不到位的管理单位和企业,由城区(开发区)实行挂牌问责,挂牌期限为半个月,挂牌期满整改仍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约谈。对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居住区挂牌整改,并由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约谈管理单位的主要领导(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约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单位的负责人)。
评选“十佳”“十差”物业
目前大多数新建小区都有物业公司入驻管理,但由于种种原因仍存在物业、业主关系僵化的局面。住在东葛路一小区的居民龙女士说,她所在的小区卫生条件还可以,不过安保还有待加强,居民的电动车放在小区里,不时发生被盗事件,“前不久还发生了一件大事,有一天凌晨,小区保安和一住户因停车收费问题发生冲突,那个住户找来一帮人砍伤了那个保安”。
龙腾路一小区的业主李女士说,前段时间她的房子装修好还未入住,由于楼下有户人家的下水道堵塞了,导致污水倒灌进她家,木地板大多被泡坏了,损失五六千元。“物业没有管理到位,理应对我进行赔偿,我找了开发商、物业好几次,他们仍置之不理,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采访中,不少业主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物业的约束和管理。据悉,对于已实施物业管理居住区的双月考评结果,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评议年度“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评定依据。被评为“十差”的物业企业,属三级(含三级暂定)资质的,由南宁市住建局取消其资质;属一、二级资质的,由南宁市住建局建议上级部门给予降级或取消其资质,同时3年内不得在南宁市参加前期物业项目招投标、评优和办理资质升级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