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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两起违纪案例被查

A-A+2013年10月29日09:02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 李平平)日前,南宁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发出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通报指出,南宁市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的不正之风,总体情况良好。但是,仍有个别人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影响极坏。通报的两起典型案例是:

  南宁市中心血站站长龚祖康、血站党总支部书记何宁宇等人同意使用公款购买月饼票和购物卡问题。南宁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龚祖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何宁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责令相关人员清退违规发放(收受)的款物。

  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党总支部副书记郑翠琼,党总支部书记、副校长谭汉怀等人多次违规组织人员公款出国培训、未按规定办理出国审查手续等问题。南宁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郑翠琼撤销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部副书记、校长职务处分,由南宁市教育局按普通教师安排其工作;给予谭汉怀撤销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部书记、副校长职务处分,由南宁市教育局按普通教师安排其工作。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集中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的目的。

  通报强调,要从这两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中,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打擦边球”。要逐条对照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精神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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