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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伪造材料办下社保 拿凭证在南宁买房(图)

A-A+2013年10月25日09:34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 苑长军)南宁一家公司查询社保账户时,发现账户上挂靠了一个陌生人,其通过虚假材料办理了社保补缴手续。此外,该公司一员工也花钱请九八佬伪造材料办理社保手续,并凭借参保凭证在南宁买了房。

  一些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市民打起歪主意,违法购买楼房。10月24日,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下称“南宁市社保局”)表示,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该局正在进一步核查。

仲裁调解书。图片来源:南国早报仲裁调解书。图片来源:南国早报

  蹊跷 陌生人“闯”进社保账户

  黄梅(化名)是南宁市科园大道某公司的员工,负责公司员工参保等业务。今年9月初的一天,她核对公司的社保账户时,突然发现多出一个陌生人——农某。农某不是该公司员工,也未缴纳8月和9月的社保费用。黄梅感觉蹊跷,便向为农某办理手续的南宁市社保局青秀区管理部了解情况,对方却提供了农某办理社保补缴手续的材料。

  这家公司通过多方核实,发现农某与公司员工吴某一起办理了补缴社保费用手续,且两人提交的材料所加盖的公章并非公司的。其中,农某一次性补缴一年的社保费用7503.8元,吴某则一次性补缴了9个月社保费用5062.7元。遗憾的是,有关部门未辨认出材料的真伪。

  据介绍,农某和吴某办理个人社保补缴手续时,共提交7份虚假材料,包括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书、职工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变动情况花名册等。

  10月中旬,这家公司向辖区派出所报了案。

  内情 凭参保凭证可在南宁买房

  据介绍,2011年起,南宁市实施“限购令”,明确规定外地人员要在南宁买房,须缴纳社保费用一年以上或纳税一年以上。于是,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打起了歪主意。

  以吴某为例,今年初他到这家公司工作,只缴纳了3~6月的社保费用,不符合购房条件。他在接受公司调查时称,为方便买房,才走起“捷径”。今年5月,他有次路过园湖路时,遇到一名庞姓男子,对方声称可以帮忙办理社保补缴手续。当时,他已看好江南区一处楼盘,正被卡在社保手续上,便决定花钱让此人办理。

  吴某透露,庞某要求他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名称等,同时先交2000元,事成之后再收8000元。这一万元中,包括补缴的5062.7元,其余都是给九八佬的“好处费”。6月底,庞某通知他已办妥社保缴费手续,让他到民生广场补交剩余的8000元,同时还称,7月就可以打印社保参保凭证。

  之后,吴某得到参保凭证,并办理了买房手续。

  暗访 经办人警惕性颇高

  吴某办好社保补缴手续后,没有留下庞某的电话。不过,该公司发现,为农某和吴某办理社保补缴手续的是王某,其手机号码留在相关材料上。10月24日,记者拨打这个手机号码,对方坚称记者打错了电话,自己不是王某。

  农某为何能挂靠到这家公司的社保账户名下?一知情人称,花钱托九八佬办事的农某搭了顺风车——九八佬根据吴某提供的材料,一起为两人伪造了相关公文和材料。“如果不是该公司人员核查,违法办理社保手续一事根本无法发现”。

  这名知情人称,之前,为了核查农、吴两人使用虚假材料办理社保手续一事,这家公司曾拨打过九八佬的电话,估计打草惊蛇了。“之后,再有陌生电话打来,九八佬就表示与此事无关”。

  回应 当事人已被停保处理

  “这种事我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南宁市社保局一负责人称,按照规定,补缴社保费用须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和行政文书等,经过一定流程,才能办理。他们接到相关单位的反馈后,正在进一步核查,同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此事。“一旦发现参保人员利用虚假材料违法办理社保手续,该严肃处理的就严肃处理,该移交相关部门处置的就马上移交”。目前,社保部门已对当事人作出停保处理。

  “我们很难发现相关材料是虚假的。”该负责人称,南宁市有几万个参保单位,并有大量的个人参保群众,每天都有很多人排队办理社保业务。一般来说,只要参保人员递交的材料齐全,且走正规程序,都能得到办理。另外,社保部门和相关部门没有联网,无法快速核查有关材料的真伪。

  南宁市社保局表示,今后,该局将进一步要求工作人员严把关,并和相关部门一起研发联网系统,以杜绝此类问题出现。

  另据了解,经过调查,警方已确认农、吴两人用于办理社保手续的材料是伪造的。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声音 已购房屋恐难退回

  吴某原本不符合南宁市的购房条件,但通过九八佬违法办理社保手续,就能买到楼房。有市民提出疑问:相关部门是否可以取消或追回其购房资格呢?

  南宁市社保局一负责人称,等警方得出处理结果后,他们将联合多个部门进行探讨,研究具体的处理方案。

  南国早报南国法援公益律师牟璎说,吴某明知自己不符合购房条件,却花钱委托他人办理社保补缴手续,从而获得购房资格,明显是违法的。虽然吴某已买到房屋,但其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购房资格属于无效行为,买到的房屋也应是无效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售楼方应退还购房款,买房方应退还房屋。

  牟璎律师说,处置购房资格一事,可能会遇到困难:估计该房屋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登记,处理此事须先注销房屋所有权的备案;售楼方和买房方可能会消极处理退款和退房;相关部门处理此事时,须由政府或上级部门牵头。她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核查情况属实后,先注销当事人购买房屋的相关备案,再要求退还所买房屋,以及售楼方退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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