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蒙晓喻)新《旅游法》自10月1日开始实行,此前受关注的关于强制购物内容落实如何?南国早报记者进行了走访。
一些游客反映,强制购物行为已经基本消失,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个别团友想购物,可导游偏偏不告知。另外,有的游客想去体验自费项目,但导游坚决拒绝。导游的做法是过犹不及,还是应该一以贯之?不同游客持不同观点。
游客诉苦一 想去购物 导游不理睬
南宁市民李女士跟团出游泰国,10月3日回到南宁。回国后,她在旅行社发的意见回馈表上表达了不满,因为“导游不带我们去购物”。
李女士参加的赴泰国旅行团在9月28日出发,经历了新《旅游法》出台前后的分水岭。“按道理来说,10月1日之前出发的团,是可以进店购物的。偏偏行程不凑巧,9月28~30日,我们被安排在泰国一个小岛上,连便利店都找不到。10月1日到了曼谷,我们希望在导游的带领下,购买一些土特产,谁知道导游说什么也不愿意”。
3个月前,李女士的朋友曾参加过同样的旅行团,回来之后,他们带回一些泰国的坚果、榴莲干和紫菜,味道特别好。于是,她此行也想买一些馈赠亲友。她私下向导游提出,希望能带她到购物点买点特产,但被导游拒绝了。
李女士不死心,咨询起购物点的位置,希望能在自由活动时间前往。导游先是说,按规定不能给游客推荐购物点,后又称这些购物点在新法出台后都已关闭。最后,导游建议李女士去超市里购买。
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在住所附近找了家便利店。可是便利店里的货品只有泰文和英文标志,虽然能大概认出是什么产品,但是各种口味和品牌则完全不知所云,只能乱买一通。
李女士说,旅行团里许多人都和她一样,有一名团友想购买当地一种很有名的方便面,但因为看不懂是什么口味,只好把便利店里该品牌方便面的所有品种都买了一遍。
游客诉苦二 自费项目 想玩玩不了
南宁市民黄女士参加的马来西亚游,同样是全程没有安排购物,她对购物不感兴趣,称很享受这种旅游。她说,每天,团友们都是睡到自然醒,“在海岛那几天,上午10时许才出发,去看一些自然景观,下午3时便回到酒店了。剩下的时间,大家可以在海滩上散步,或者在酒店里睡觉,晚上可以在沙滩上烧烤、喝酒。过得十分惬意!”黄女士说,她参团旅游已经有不少次,唯独这次最休闲自在。
黄女士说,她对比了几个月前同样的旅行团,发现自己的团费高出了3000多元。其中,原来的购物项目全部被取消,而一些游船、景点参观等自费项目,已经改在一口价的合同当中。这样算下来,她参团的价格并没有高出多少。
不过,正因为购物点的取消,团队里有的团员抱怨行程太单调,便提出让导游带领参加浮潜、攀岩等自费项目,但都被导游坚决地拒绝了。
导游说法 敏感时期 不敢说购物
今年国庆假日期间,导游黄先生带了一个港澳6日游的旅行团。在澳门自由活动的时候,黄先生便到他熟悉的一家店里购买特产。后来,队伍集合的时候,几名团友发现了,便询问在哪里购买的,价钱如何,能否带团员去购买。黄先生说,他连连拒绝,因为这是违反规定的。
黄先生介绍,当时,有的团友听了有些不高兴,说导游有好的门路藏着掖着,让团友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对此,黄先生耐心解释:新《旅游法》规定,导游不能向客人推荐购物点,因为怕有误导的嫌疑。为了满足游客的要求,他只好采取折中办法,将澳门特有的几样特产介绍给游客,让他们自己去“货比三家”。
在香港,按照传统行程,有一站免税店的购物安排,但10月1日之后也取消了。有的客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到香港,他们知道免税店的东西便宜,便希望旅行社派车统一将他们送过去。“按照规定,如果全团的人都愿意参加,并且都签订了书面协议,我们是可以带客人过去的。可是,当时团队里有个别人不愿参加。只要有一人不签协议,我们都不能带客人去定点购物”。
黄先生说,许多游客颇有怨言,但现在是敏感时期,自己必须要特别小心,“如果在我向客人推荐购物点的时候,被同行看到或听到,或者被客人录下来发到网上,我随时可能会被吊销导游资格,还连累到旅行社,到时候真是百口莫辩啊”。
观点 简单拒绝 并不可取
据介绍,新《旅游法》规定,违反规定的旅行社可能受到吊销执照的处罚。正因为这一点,国庆假日期间,各旅行社对购物项目都十分敏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无论是境内游还是境外游,新《旅游法》出台之后,很多以前旅行社固定的购物点,都已经停业。
有的导游认为,旅行社在执行相关规定的时候,有点过犹不及。南宁某旅行社的导游简先生说:“其实,有的旅游城市主打的就是购物,例如中国的香港、澳门,还有日本、欧洲等地,去到那里不购物是很可惜的,但是现在旅行社一律都取消了。”
简先生说,以前,他们旅行社在泰国安排的购物点,都有会说中文的导购员进行介绍,商品上也有中文简介,方便国内游客选择。在价格上,只比超市里销售的略高一些。简先生认为,应该取缔的是那些专用来宰客坑人的“关系店”、“老乡店”。而诸如免税店的正规商店,即便旅行社不带路,游客也会自行前往,“如果一概取消,反而增加了游客的麻烦”。
但不少游客持不同看法。南宁市民张女士认为,法律就应该严格,如果开了口子,容易让人钻空子。“比如,导游说某店是正规店,可以进去购物。但是,谁来界定这些店到底正规不正规?全世界那么多商场、商店,怎么能一一界定?说不定,到时候又有投机者想方设法,给自己的定点购物点弄个所谓‘正规’的牌照来,有关规定岂不是形同虚设?”
张女士认为,如果游客想购物,大可以向当地人打听,比如酒店服务员或餐厅工作人员都可以。游客在自由活动时间前往就行了,毕竟还是有一部分人是不想购物的,他们可以选择自己喜爱的旅游方式。
更多受访的游客也表示,取缔强制购物势在必行。但是,提高服务质量不能止于拒绝强迫消费,旅行社还应在规划特色线路、提供优质服务上多下功夫,尤其不能简单粗暴地拒绝顾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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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珍珠水晶店生意惨淡
国庆假日期间,备受关注的《旅游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旅行社不能以安排购物等方式获取回扣等不正当的利益”。这样一来,昔日靠旅行团养活的三亚珍珠水晶店受到不小的冲击。
10月6日,记者走访发现,三亚多家大型珍珠、水晶商场均游客稀少,一些小型商铺直接关了门,这对购物点来说无疑是遭遇一场灾难性的“打击”。
有业内人士表示,三亚这种专门的水晶、珍珠特产商行,不能仅靠导游带人过来买东西,靠旅游团养活自己,那肯定是无法维持生计。《旅游法》实施以后,对它们而言,是一种考验,也可能是一次机遇,它们必须找对措施吸引散客,才能“活”下来。 据《南国都市报》
丽江:购物店要调整经营理念
“今年到丽江旅游,跟往年不一样了,不进购物店,没有自费项目。”这几天,记者在丽江随机采访时,听到不少省外游客都这样说。游客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旅游法》的实施,从法律层面保障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记者在丽江一些旅游购物店看到,过去车水马龙、门庭若市的购物场面明显少了。一位购物店的老板表示,下一步将考虑对服务和经营理念进行调整。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旅游法》实施带来的磨合和阵痛不可避免,但有法可依、依法旅游要比无法可依要好得多。
据介绍,下一步丽江市将严格遵循“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重拳打击旅游市场中“强迫消费和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对旅游市场进行专项清理整治。据《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