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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五象新区绿化新规 屋顶搞绿化古树不搬家

A-A+2013年10月5日09:09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龚文颖)9月29日,南宁市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广西南宁五象新区绿化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将于10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导则》对五象新区新(改、扩)建的道路绿地、街旁绿地、广场绿地、单位(居住区)庭院附属绿地、立体绿化等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养护管理和植物选择作出了明确规定。

五象新区分车道“组团式”种植示意图。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委会供图五象新区分车道“组团式”种植示意图。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委会供图

  古树名木“原地不动”

  《导则》明确,绿地设计应根据用地的实际情况,对原有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利用和改造。例如,绿地范围内原有树木应该合理地保留、利用,古树名木必须原地保留,原有的地形地貌、植被、水系也应该保护和利用。如果不得不“动土”,《导则》规定要尽可能地平衡土方,不宜大规模外进或外运土方等。

  为了打造首府壮乡特色和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园林新城,《导则》将五象新区的基调树种选定为:扁桃、人面子、大花紫薇、火焰花、红花羊蹄甲、仪花、三角梅、夹竹桃、朱槿。

  道路绿地“组团”配置

  道路两边的树木种植有什么讲究?果树该种在哪里?高大的树木会不会遮挡视线……《导则》对此提出了设计原则。

  《导则》规定,道路绿地种植方式应以自然组团式和生态群落式为主,减少人工痕迹。考虑到安全等因素,《导则》还在细节方面作了规定,例如观果树种、落叶较多的树种不得设置在分车绿化带,中间分车绿化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人行道一侧绿化带应种植冠大荫浓的常绿阔叶树种等。

  《导则》提出,东西向主干路的中间分车绿化带,绿化种植宜以棕榈科植物为主,以乔木、灌木、花卉相结合,采用自然组团式种植;南北向主干路的中间分车绿化带,绿化种植宜以常绿阔叶树种为主,以彩叶灌木、花卉相结合,采用生态群落式种植。

  立体绿化计入绿地面积

  为了鼓励立体绿化,《导则》规定地下室顶部绿化及屋顶绿化,可以根据不同系数折算后,计入绿地面积。例如规定建筑裙房及24米以下的建筑平屋面,应进行屋顶绿化,以种植观赏性强的灌木、草本植物和藤本植物为主,严格控制大乔木。

  除了屋顶和地下室,“立体绿化”还可以灵活运用到许多地方,例如实体墙上可以栽植攀援植物、悬垂植物等;通透式围墙墙内可以栽植背景植物,墙外栽植绿篱等,例如人们常见的三角梅;裸露山体、立交桥上可以种植攀援和下垂植物、时令花卉;挡墙护坡可以种植耐旱耐涝、抗风的植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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