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讯(记者梁乾胜 通讯员谢璐莹)日前南航、国航发布通知:10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上调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收取标准,每位旅客由60元调整为70元;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收取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位旅客120元。
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且个位不足10元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收取60元。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预计国内其他航空公司也将陆续发布调价通知。
南宁城市候机楼售票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此次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调整范围仅限800公里(含)以下航线。
据了解,南宁始发800公里(含)以下的国内航线有:南宁至广州、深圳、珠海、昆明、贵阳、海口、三亚、桂林、梧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