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0月3日电(记者翁晔)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有5个品种的药品因在药品广告宣传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被采取包括暂停销售在内的强制措施。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称,因在药品广告宣传中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和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内容,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胃泰胶囊、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痹欣片、辽宁华源天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舒筋活络丸、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味螃蟹甲丸、陕西香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郁金银屑片5个品种的药品被暂停在广西区域内销售。
同时,上述5家企业还被责令在原广告发布媒体相同版面按要求发布不少于2次的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按规定发布更正启事并提供证明材料后,企业可提交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