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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大幅提高市区低保标准 10月1日起执行

A-A+2013年9月28日09:18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南宁9月27日电(记者李斌)记者从广西柳州市民政部门了解到,从10月1日起,柳州市将再次提高市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由现行每月300元提高至390元;市区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每年1500元提高至每年2400元。

  标准提高后,凡是人均月收入低于390元的市区城市居民家庭,和人均年收入低于2400元的市区农村居民家庭都能申请低保,低保救助覆盖面将扩大,更多困难家庭有资格申请低保。

  为做好新标准执行后相关工作,柳州市民政局已制定落实文件,从今年10月1日起,原享低保对象以及第四季度已审批完毕的低保对象,按新标准发放;原享低保对象补发资金在2014年3月底之前全部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

  据了解,柳州市从1996年起实施市区城镇低保,本次是17年来的第八次提高标准,标准由1996年的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柳州市从2007年起实施市区农村低保,本次是6年来第三次提高标准,标准由2007年的每人每年683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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