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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交车立法引热议 市民质疑司机压力也大

A-A+2013年9月26日10:20当代生活报评论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黄婧 见习记者 袁夏岚 实习生 梁玲玲 黄赟/文 记者 )公交车司机拒载要被罚;不给老弱病残孕让座,司机可以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乘客不能将宠物带上公交车……9月24日,南宁市首部针对公交车立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一出,立即引来市民广泛关注。大家在肯定立法初衷的同时,也提出了不少质疑。

在南宁市青云街,一辆小车停在路边影响到公交车的进站。 当代生活报记者 徐天保 摄在南宁市青云街,一辆小车停在路边影响到公交车的进站。 当代生活报记者 徐天保 摄

  立法 邕城公交 告别“无法可依”

  “我觉得立法挺好。”昨日一大早,读者罗女士就拨通本报热线,表达自己对南宁公交立法的看法。她说,过去,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对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不到位,公交线路设置不合理,公交司机拒载等问题,市民只能进行简单投诉,部门闻过即改的状况并不多见。“立法后,有相应法律条文可依,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肯定会更为规范。”

  市民刘女士认为,为公交立法,更能凸显公共交通优先出行的理念。“现在私家车越来越多,意见稿中的一些规定,明确了公交车道路优先通行的规则,这也是解决当前城市交通拥堵的一个好方法。

  记者注意到,在拨通热线发表看法的读者中,对南宁公交立法管理这一举措持赞成意见的占了绝大多数,大家都认为,公交立法是一项进步举措。

  声音 立法虽好 但存5大疑虑

  对一项新规的拟定,总会有令人纠结之处。南宁公交立法初衷虽好,但对其中一些规定,不少市民还是提出了自己心中的质疑。

  疑问1 公交车拒载如何认定?

  “前两天我乘公交车去医院看病,上车时给司机看了残疾证,可司机说我看上去不像残疾人,竟然让我要么投币,要么下车。而我的四级肢体残疾证上明明写着乘公交车可以优惠。”昨日,黎女士致电本报热线,诉说自己的乘车遭遇。

  意见稿规定,公交车司机不得拒载,不得拒绝持规定免费证件的乘客乘车。记者随后咨询了12319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黎女士可以记下该司机的工号,对其行为进行投诉。“司机不承认怎么办?我又拿不出其他证据。”黎女士无奈地说。据了解,与黎女士有类似被拒载经历的市民还有不少。“遭遇拒载,乘客取证难;接到投诉,公交公司缺乏具体认定标准,也无法处理。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作出更详尽的规定。”市民陈先生说。

  疑问2 司机会否为拒载罚款埋单?

  司机拒载罚公司?罚单最终是否会落到司机身上?意见稿中有关拒载罚款的规定,也引来不少争议。“如果被认定为拒载,就算我们有万般委屈,公司挨罚了,最后也可能将罚款转嫁到我们身上。”南宁市某公交公司司机诉苦道。而据南宁市白马公交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若乘客投诉公交司机拒载,经核实,会扣除该司机的奖金,性质严重的会责令其停岗反省。对于意见稿中司机拒载罚企业条款,该工作人员表示,不会将处罚全部转到司机身上,但具体如何处置,还需进一步研究。

  疑问3 怎样的宠物不能带上公交车?

  大家都知道不能带宠物上飞机,却不知不能带宠物乘公交车。此次意见稿中有一条规定,就是乘客不准携带宠物乘坐公交车。

  “不能带宠物上车,小鸟算不算?小仓鼠呢?”市民谭大爷说,如今宠物多了去了,他就喜欢养鸟,“宠物不能带上车,那我遛鸟岂不是也不能上车了?”

  一位公交司机答道:“一般说来,体积小、能抱着上车的宠物都能上,主要是那些用绳子拉扯的大型动物不给上。”但他的回答立刻引来市民岑先生的质疑:“大型动物不可以,那盲人的导盲犬呢?是不是也会被拒之车外?”岑先生认为,法规应明确宠物类别,以免引来不必要的争端。

  疑问4 不给老弱病残孕让座就赶下车?

  让座一直是全社会倡导的一种传统美德。意见稿中规定,乘客应有序乘车,遇有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上车时,应当主动让座,违反此规定的,经劝阻拒不改正,司机可以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也就是说,不给特殊乘客让座者,司机有权将其赶下车。

  “这看起来很美好,但仅仅靠司机去执行不大现实。”51路公交车一位司机表示,现在南宁市公交车都实行无人售票,整辆公交车运行途中只有司机一人在管理,如果真遇到拒不让座者,司机赶其下车不仅容易引发争端,而且也会耽误其他乘客的时间。

  广西中医药大学的陈同学认为,对一些特殊情况也应特殊对待,这样才更显人性化。“譬如我感冒发烧身体不适,坐在座位上,身边有老人,是否一定得起身让座?”

  疑问5 公交车道被占管得过来吗?

  私家车停靠公交车站接人,的士停靠公交车站揽客,在站台沿道设点摆摊……现实当中,占用公交车站的现象屡见不鲜。意见稿明确规定,不得在公交车站进出口及站点沿道前后30米内设置摊点、堆放物品、停靠除公交车以外的其他车辆,违者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这一规定看似很好,但由谁监管?管得过来吗?

  据南宁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公交科姚科长介绍,运管处目前仅有5个路检路查小组,共20人,专门规范公交车运营行为。该部法规正式实施后,这5个小组可以在各公交站点巡查,若发现在公交站点及沿道30米内乱停车、乱摆卖行为,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观点 公交管理 不应只向司机施压

  对意见稿,专家和法律界人士也有话说。

  “对公交行业管理制定新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应过多向司机施压。”广西社科院数量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姚华表示,意见稿中把很多责任都归结于公交司机,这有些不合理。他认为,相关责任认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因道路规划不合理而引起的公交矛盾,就不只是司机的责任,其他相关道路规划部门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有锦也认为,南宁对公交立法是一大进步,但在相关规定和惩罚机制上应更明确更细化些。例如意见稿规定公交司机不得拒载,违者将由运管机构对司机所在企业罚款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如何取证、如何认定,法规并没有提及。”林有锦表示,立法是针对不特定的人,虽不能面面俱到,但不能缺乏可操作性。

  追问 公交车挤占其他车道 飙车是否该罚

  除了意见稿中规定的相关条文,市民还针对公交行业提出了一些追问。例如公交车上是否禁止吃味道浓烈的食品?公交车挤占其他车道随意超车,是否也该处罚?公交车不得“飙车”可否列入立法?等等。

  市民黄先生说,意见稿要求不得占用公交车站点,但公交车挤占其他车道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民族古城路口,我就经常看到公交车违反交通信号,一下子横在道路中间;还有公交车到了公交站点不是依次停下,而是两辆车并排停下,占据了整条道路或道路的大部分区域。”黄先生建议,立法也应对公交车的行驶道路、超车行为等加以规范和限制,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条例。

  “还有随意飙车行为,也该管管。”市民刘先生反映,每到深夜或乘坐末班车,总有一些公交司机趁着道路人车稀少随意高速行驶,“有时遇站也不停,一路飞驰,人坐在车上心慌慌的。”

  记者手记 多听听老百姓的声音

  一项新事物的出现,总不可能十全十美,何况这是南宁首部针对公交车的立法。不管怎样,对公交立法,从初衷上说,已是健全法制社会的一大进步;而对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也会有些许令人困惑的地方,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多听听老百姓的声音,尽量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地完善相关法规条文,让城市公交管理既有法可依,又更具人性化。

  公交车是一座城市文明的窗口,对其立法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社会矛盾,但全民素质的提高才是解决根本问题的关键。缔造文明城市,创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从纸上到路上,仍有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大家为此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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