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记者 莫义君)北海的赵志北到南宁市买了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并挂靠在一家运输公司名下。由于经营不正常,连续两个月拖欠了挂靠公司的借款。随后,该公司将货车扣下“拍卖”掉。他认为公司处置不公,便到处反映。经南宁市有关部门调查确认,货车易手后套牌入户。
购车 向挂靠公司贷款
8月1日上午,赵志北又来到南宁市秀厢大道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前的空地上,寻找几年前卖车给他的刘燕,但还是没能找到对方。
2009年12月9日,家住北海市银海区四川路的赵志北卖掉房子筹到了10万元。在南宁市安吉路弘越汽车销售公司(下称弘越公司),他看上一辆售价为20万元的“川牧牌”重型自卸货车。当时,他想通过贷款购车,弘越公司经理刘燕便介绍黄继国与他认识。
黄是南宁昊大运输公司(下称昊大公司)经理。
三方沟通后,赵志北交了10万元现金,另向昊大公司贷款7万元,将车子挂靠在昊大公司名下,约定每月按时还款;所欠的3万元,则写一张欠条给刘燕。当时三方还约定车主写赵志北的名字。
当年12月23日,赵志北等人到车行验车确认,该车的发动机号为A35D1755915,出厂日期为2009年10月20日。随后,他们还驾车跟随黄继国前往南宁车管所狮山检测站上牌入户,由黄继国办理入户手续。
风波 货车被扣“拍卖”
“第二天,黄继国称上牌入户花了6万元,并提供票据。至于他是如何办理的,我不知道,但很快我便发现车主不是我。”赵志北回忆说。黄继国当时解释说:“若是写你名字,你不还钱我去哪里找你。”
签订借款合同后,赵志北给货车安装了空调等。7个月后,该车因出了事故一直反复维修,导致无法正常经营。从2010年7月开始,赵志北连续两个月拖欠昊大公司借款。当年10月,他从合浦县拉河沙到南宁市友谊路一沙场时,被昊大公司强行扣车。
随后,赵志北与该公司协调无果。2010年11月2日,黄继国打来电话称货车已被公司拍卖,让他到南宁领钱。对方说:“经结算,扣除13万元本金、利息及滞纳金等后,你只有2.9万元了。”
赵志北说,他向对方提出质疑,“黄便答应让刘燕再给我一点补偿。当时,刘燕也答应了”。最后,他在一份《转让协议书》上签字并领钱。
不料,签字后刘燕却变卦了,并躲起来。赵志北报案。事后,在警方的协调下,昊大公司愿意再多给他一点补偿,同时也提了“附加条件”:“我们补偿你3.5万元后,你不得投诉。”
赵志北签领了3.5万元的补偿金后,便到贵港等地收集证据,追寻“被拍卖”的背后原因。
从赵志北的举报材料中,南宁市有关部门也发现一些问题,并介入调查。历时两个多月,有关部门于2013年1月获得了铁证:这辆“川牧牌”桂A92909车涉嫌套牌,蒙混上户。
经该部门到南宁、贵港等地的交通局、交警支队调查证实,桂A92909车“拍卖”后于2010年11月22日转籍到贵港市,并换上了新的车牌“桂R86297”。该车转籍后,一直未办理二级保养年审和备案。而其实,在桂A92909未转籍到贵港前,早就有一辆与该车一模一样的桂R86297重型自卸货车于2008年在贵港入户。
为确保没有错误,今年1月20日,该部门再次调查取证,发现桂A92909货车的发动机号为A35D1755915,型号为YC6J180-31,出厂日期为2009年10月20日,生产厂家为四川省华某汽车制造厂。而根据玉柴集团出具的证明显示,该集团售卖出去的一台编号为A35D1755915、型号为YC6A240-20的发动机,出厂日期是在2007年12月30日,购买方为湖北省老河口市某机电公司。
“也就是说,赵志北买到的重型自卸货车有问题,是一辆套牌车。”该部门有关负责人特别指出,在桂A92909被人转户到贵港后,该车原先的档案已被桂R86297的覆盖。该车在转籍时,既没有二手车发票,也没有车辆转让合同,手续不完善。
公司 问题不出在他们
对于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昊大公司负责人黄继国坚称他们是合法入户上牌的,“货车是由汽车销售公司卖给我们的,你们应该找对方了解”。
“拍卖前,我多次通知赵志北来南宁沟通,但他没有来。”黄继国解释称,在多次通知无效的情况下,他们便拍卖桂A92909大货车。“按拍得所得的钱,赵志北只能分得2.9万元,但我们分给他3.5万元,他也签字认可了”。
对此,赵志北则反驳对方说,他是出于无奈才签字的。
随后,赵志北带记者找到弘越公司原来的门面,发现该铺面早已转让。赵志北说,经他调查,刘燕在秀厢大道爱尔眼科医院附近还有一个汽车销售点。再前往他所说的地点时,发现此处已挂上另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牌子。
在赵志北提供的弘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法人代表人为刘燕。当记者按联络电话联系刘燕时,电话那头传来的是一名男子的声音,对方称他不认识刘燕。
部门 货车档案已经转走
南宁市车管所狮山检测站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桂A92909的档案已经转走,他们无法查证该车的资料。当时的情况是怎么样的,谁也不知道,但每辆车子入户上牌都会有两名工作人员签字负责的,都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尽管桂A92909在转籍时没有二手车发票,但凭着车辆转让合同、拍卖书等资料,也是同样可以买卖的”。
当赵志北提出该车在转籍时既没有二手车发票也没有转让合同等证据时,对方一时也解释不了,只是表示,按照法规,锉改发动机号或套用合格证等是不能上牌入户的。
8月2日下午,记者得知南宁市有关部门已将调查材料移交检察机关。当天下午,赵志北也反馈说,他先后3次到贵港市、平南县等地调查,并按桂R86297档案上的地址寻找车主江某,发现他并不是真正的车主。江某名下的那辆桂R86297货车,自2008年在贵港入户上牌后,就一直在广东一个工地“服役”。而赵志北买的那辆桂A92909货车自被转籍到贵港后,一直不知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