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法制>正文

广西:男子冒充军警以例行检查为由拦车抢劫获刑

A-A+2014年8月26日08:06法制网-法制日报评论

  法制网讯记者莫小松 见习记者马艳 通讯员艺涵 在他人的纠集下,为了利益竟然完全无视法律,冒充军警以例行检查为由对过往车辆实施抢劫,被告人黄某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被广西昭平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11年11月6日22时许,被告人黄某伙同江某某、黄某某、黄某甲、黄某乙、黄某丙等人携带仿制警用服装、警棍、电棍、手枪(玩具枪)、手铐、假警官证等作案工具,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窜到桂林市荔浦县马岭镇一处公路路段,穿着警用服装冒充军警,以例行检查为由拦截车辆实施抢劫。

  当他们发现三个被害人在公路边买水果,路边还有一辆黑色丰田小轿车后,即对三个被害人进行观察,经商量后决定对这三个被害人实施抢劫。

  被告人黄某向小轿车司机出示假警官证,让小轿车停车接受检查。车上的被害人李某某、黎某某、刘某某被迫下车,李某某下车后即被黄某乙用手铐铐住双手。

  被告人黄某等人以带李某某、黎某某、刘某某回公安局接受调查为由,将三个被害人押上面包车,随后将三个被害人劫持到昭平县昭平镇九步埃林业检查站附近的旧公路处。被告人黄某等人使用暴力和胁迫的手段抢走李某某、黎某某、刘某某身上的现金合计6100元、银行卡、手机三部、相机二部、金项链一条、手表一块、铂金戒指一枚等财物,并分别去逼问三个被害人的银行卡密码。

  之后,江某某与黄某乙驾驶被害人的小轿车到平南县安怀镇柜员机取钱,共提取现金20800元。取钱回到旧公路后,被告人黄某等人将李某某、黎某某、刘某某绑在树上,然后逃离现场。

  作案后,被告人黄某与同伙共同分赃。2014年3月20日,被告人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伙同他人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其行为确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冒充军警人员抢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黄某参与密谋,在抢劫时手持假警官证要求被害人停车接受检查,并逼问被害人的银行卡密码,积极实施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但黄某是在他人的纠集下参与抢劫,其作用相对较小,是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归案后,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