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记者 蒋璇 通讯员 陆俊书)去年12月底,张宁与朋友一同在宾馆住宿时,见朋友用房内座机与一名叫汪燕的女子聊天。待朋友离开后,张宁重拨汪燕的电话。在闲聊中,张宁得知30岁的汪燕在县城一家休闲会所上班,两人互留了手机号。此后,张宁经常对汪燕嘘寒问暖。
今年1月,张宁与汪燕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在恋爱过程中,为了博得汪燕的好感,张宁隐瞒了自己离过婚、坐过牢的经历,还谎称自己是信用社员工,在信用社负责信贷工作。期间,还用自购的一辆轿车搭过汪燕。
半个月后,张宁的轿车坏了,而爱赌博的他此时身无分文根本没钱修理,于是开口向汪燕借3000元修理费并承诺10天后归还。见爱人有求于自己,汪燕爽快地取出3000元给张宁。10天后,张宁如约将3000元还给了汪燕。通过这件事,他得到了汪燕的信任。
在后来的3个月时间里,张宁经常以各种借口向汪燕借钱,总共有23300元。直到汪燕给3000元托张宁办事,张宁将钱花光,而事情迟迟未办,这才引起了汪燕的怀疑。张宁得知所骗之事败露,被迫到浙江打工躲避。2013年4月8日,汪燕到公安机关报案。7月23日,张宁刚回到桂林入住宾馆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张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且张宁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2年6月8日刑满释放,其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宁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4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