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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无业男子谎称帮办土地证 女老板被骗60万

A-A+2014年1月9日09:56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兴业讯(记者 赵敏)兴业县无业男子李某宁,谎称自己是某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可以帮宾馆老板周女士办到土地证,先后以立项费、办证费等名义,骗取周女士60万元左右。近日,涉嫌诈骗的李某宁被警方捉拿归案。

李某宁收钱后给周女士写的收条。记者 赵敏 摄李某宁收钱后给周女士写的收条。记者 赵敏 摄

  1月8日下午,南国早报记者在兴业县城见到了周女士。据介绍,她在兴业县城开有一家宾馆,从2012年5月开始,山心镇40多岁的李某宁经常入住她的宾馆。李某宁脖子上戴着粗大的金项链,并戴着名贵的手表,看上去像个“土豪”。入住期间,他经常跟周女士套近乎,两人渐渐变得熟悉起来。

  在一次聊天中,周女士向李某宁透露了她的一块心病。她说,自己在县城周边租有一块地皮,一直想买下来做一家更大的宾馆,但按合法程序无法办到土地证。李某宁听后,说自己是玉林市某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认识不少“领导”,完全有能力帮她办好土地证,不过,她须先交30万元立项费。

  因为急着想买地皮,她信以为真。同年7月18日,周女士拿给李某宁27.5万元,他收钱后给她写了收条。记者看到,落款处有李某宁的姓名,并摁有手印,但正文内容十分简单,仅有一句话载明收到周女士交来多少万元现金。关于收钱的具体原因,只字未提。

  周女士说,2013年5月21日,他称已拿下这块地皮,要她再交25万元办理土地证。她不仅交了钱,还把身份证交给他。2013年5月31日,他称办证还差6万元,她又拿钱给他。每次收钱后,他都写了收条,并承诺2013年11月前帮她办妥。11月初,她打电话想催他,结果无法打通,而其人也不再出现,她才意识到被骗。

  2013年12月29日,她的亲戚发现李某宁的车停在村里,便一直暗中观察,确认他是不是回来了。当晚,等他开车离开村里后,便一路跟踪到南宁市茶花园路一家宾馆,然后报警。南宁警方将李某宁捉拿归案,搜查到一张假身份证、7张银行卡、5部手机及周女士的身份证。随后,南宁警方把他移交给兴业警方。

  今年1月8日下午,兴业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罗教导员对记者说,李某宁向警方供述称,他是一名无业人员,从网上下载一些表格,先后骗了周女士60万元左右,“证办不到,钱已经花了”。目前,警方已将他行政拘留,决定1月10日以涉嫌诈骗罪将他转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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