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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为村民设计别墅户型 采用推荐户型可奖4万(图)

A-A+2013年12月10日07:52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 徐庆成 李平平 通讯员 秦俭)今后,农民在农村的宅基地,采用南宁市推荐的户型,不但能起别墅,还有奖励。12月9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南宁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及推荐户型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日前出台,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办法》同时编制了一批特色鲜明、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农村住宅推荐户型。单户农户采用《办法》推荐的户型建新房,最高奖励4万元。

 
  • http://guangxi.sinaimg.cn/2013/1210/U10461P1402DT20131210085448.jpg两口之家方案二推荐户型透视图。南宁城乡建委供图
  • http://guangxi.sinaimg.cn/2013/1210/U10461P1402DT20131210085451.jpg三口之家方案三推荐户型透视图。南宁城乡建委供图
  • http://guangxi.sinaimg.cn/2013/1210/U10461P1402DT20131210085456.jpg五口之家方案一推荐户型透视图。南宁城乡建委供图
 

  新政三大亮点 助力新农村建设

  “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十分混乱。现行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制度下,有职权的县(区),在管理上够不着;管理上够得着的乡镇,又没职权管理。因此,导致了农村群众在建房时不愿去县(区)报建,政府在农村住宅建设监管上严重缺位。”南宁市城乡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另一方面,农村住宅建筑特色不足,“裸体竹筒房”普遍存在,壮乡传统建筑特色元素不断消亡,农村住宅建筑设计正被一些“不中不西、不洋不土”的设计风格所抢占。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南宁市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办法》。

  据介绍,《办法》的亮点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把管理权下放给乡镇一级,方便群众办理有关手续;二是明确提出了房屋登记办理;三是对使用标准户型的农户进行奖励,将有利于农村特色建筑风貌的塑造。

  《办法》的出台是南宁市在新农村建设领域的一次有益探索,南宁市农村住宅建设将彻底告别以往“没人管”和“管不着”的局面。《办法》采取政策鼓励和资金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引导农村群众广泛采用推荐户型来进行住宅建设,有助于快速形成极具壮乡特色的农村建筑风貌。

  13个设计方案 凸显壮乡特色

  据悉,南宁市相关部门在征集意见后,经过讨论研究,共选出了13个具有代表性的设计方案供有新居新建需求的农民选择。这些方案不但贴近农民的生活要求和生产习惯,而且适宜南方气候,还具有一定的风格特色,直观地展现出南宁市的壮乡建筑特色。

  按照家庭人口的数量,设计方案分为两口之家、三口之家和五口之家3种户型。其中,两口之家有4个方案、三口之家有5个方案、五口之家有4个方案可供选择。翻看每个方案中的户型,记者注意到,这些推荐户型都设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卧室(一间以上带有卫生间),屋顶有露台兼晒台,有杂物储藏室(储藏粮食、农具等),且要求层高不能超过四层,人均占地不能超过22平方米。

  不用推荐户型 农户没有奖励

  《办法》实施后,农村住宅是否都要按推荐户型来建?

  对此,南宁市城乡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村建房,采取自愿原则。对推荐户型的使用,南宁市是鼓励并不是强制。如果农户对推荐户型方案不满意,也可以找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在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质量安全的要求下,按照推荐户型的建筑风格进行设计,并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进行审核。不过,自行找单位设计的户型,没有奖励。

  该负责人介绍,推荐户型充分考虑了农民的自身经济状况。推荐户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南宁市将会定期组织设计人员,根据群众的需求,进行更新、增补与完善,使其更加贴近农户生活实际。《办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农户使用推荐户型建新房,当地主管部门还将提供施工技术指导,以确保工程质量。

  据悉,目前南宁市农村住宅建设施工主要还是以一些农村“土师傅”为主,在建设质量和安全上,存在着很大的隐患。今后,南宁市将结合《办法》,进一步加大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登记和管理,对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将发给合格证书。只要拥有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就可以从事农村住宅的建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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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推荐户型建新房,如何对农户进行奖励、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奖励、农户去哪里能找到推荐户型的图纸……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人士进行了解答。

  问:《办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答:南宁市行政区域内(不包含中心城规划建成区、各乡镇规划建成区范围)农村住宅及配套设施建设均适用于本办法。由于中心城规划建成区、各乡镇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住宅建设(如“城中村”等)已有完善的城市、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因此,《办法》在适用范围上,主要考虑的是村屯内农村住宅的建设。

  问: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奖励?

  答:申请农村住宅建设奖励的农户除符合《办法》适用的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宅基地选址符合所在地乡镇和村庄的规划要求;二是依法进行报批报建;三是采用推荐户型新建住宅或按照推荐户型的立面设计进行住宅改造。

  问:以后农村住宅能建多高、多大?

  答:《办法》要求要优先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及未利用地进行建设,同时在宅基地面积上要求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丘陵地区、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并且在楼层上要求原则不能超过4层。

  问:农村住宅建设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根据《办法》,农村住宅建设主要需办理四项手续:首先到乡镇国土所和规划建设管理站申请办理用地和规划手续;其次,开工前,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开工申请;第三是竣工后,向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申请竣工验收及备案;第四,竣工备案后,住宅拥有者向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提出委托申请,由乡镇规划管理站代行办理房屋登记。

  问:以后农村住宅建设有关手续找谁办?

  答:为避免群众为了一个手续来回折腾,《办法》已尽可能地把管理职权下放到乡镇一级,群众到乡镇就可办理相关手续。对那些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仍需县级以上职能部门审批的手续,由乡镇有关机构负责收集材料,向县级职能部门申报,并于3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问:采用农村住宅推荐户型能奖励多少钱?

  答:为便于群众直观了解,奖励标准采用与推荐户型一一对应的方式。每个推荐户型进行建新房,都有相对应的奖励标准,并以推荐户型的建筑面积大小进行区分,具体为:

  (1)建筑面积≥250平方米,住宅新建每户奖励4万元,进行住宅立面改造的每户奖励2万元;

  (2)建筑面积≥200平方米<250平方米,住宅新建每户奖励3.5万元,进行住宅立面改造的每户奖励1.8万元;

  (3)建筑面积≥150平方米<200平方米,住宅新建的每户奖励3万元,进行住宅立面改造的每户奖励1.5万元;

  (4)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住宅新建,每户奖励2万元,进行住宅立面改造的每户奖励1万元。

  (5)对整个村子采用推荐户型进行住宅新建或住宅立面改造的村屯,除对农户进行奖励外,还将依据村庄规模,给予村集体一定的资金奖励,用于村庄内道路、排水沟、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村庄规模≥100户的,奖励100万元;村庄规模≥50户<100户的,奖励60万元;村庄规模≥20户<50户的,奖励30万元。

  问:怎样才能拿到奖励资金?

  答:推荐户型的奖励,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农户采用推荐户型完成住宅新建或改造后,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验收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逐户验收完成后,由市、县(区)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核查和公示。核查公示无异后,由市、县(区)财政部门把奖励给农户和村集体的资金,一次性直接发到农户和村集体账户上。

  问:到哪里才能找到推荐户型的图纸?

  答:农户想要了解推荐户型可通过三种渠道:一是到乡镇或村委领取简易折页户型图;二是到村委观看推荐户型挂图;三是到所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翻阅推荐户型图集。如果农户决定使用推荐户型来进行住宅新建或改造,可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向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免费索要户型相对应的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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