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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银滩要恢复收费 物价局表示当前不宜

A-A+2013年9月13日09:18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郭燕群)在众多旅游景点喊出“高价门票”情况下,近年来,北海银滩是否要恢复收费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也引起过多次争论。在今年年初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专门为此提出《关于恢复北海银滩景区收费管理的建议》提案,再次引起热议(详见本报1月25日第2版报道)。9月12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政协提案委了解到,日前自治区物价局正式答复,称目前北海银滩景区不宜恢复收费管理。

  10年前景区免费曾引起轰动

  据悉,2000年,根据自治区政府的指示精神,北海市对银滩进行了重新规划。2003年5月1日,改造后的银滩景区正式免费向游客开放。银滩景区免费开放后起到了轰动效应,当时国内各大媒体争相报道,游客人数迅速增加,景区影响进一步扩大。

  但在今年年初的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委员欧余军等多人联合提交提案,建议对北海银滩景区恢复收费管理。委员们认为,由于游客的人流量远远超出了设计容量,加上不注意保护环境,银滩景区开放式管理带来的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恶化、安全隐患等弊端日益凸显。免费开放后,景区仅靠自身经营收入和市财政每年给予少量的专项资金补贴,不足以支撑银滩景区正常的维护和管理。

  据了解,全国12个国家旅游度假区以及1000多个4A景区,北海银滩景区是为数不多全面免费开放的。目前,银滩景区基本上只是一个公益公园和大众海滨浴场,不能满足来自全国各地游客更多更高需求。作为全国知名的景区,银滩一流的资源没能产生应有的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北海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物价局答复称不宜恢复收费

  自治区物价局在答复中首先肯定,北海银滩景区实行免费开放后,带动了游客的增加,在国内外树立了良好形象,得到群众的拥护和赞誉。

  答复称,《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2303号)规定,“对居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城市公园、纪念馆、博物馆和展览馆等,门票价格应按照充分体现公益性的原则核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05号)则规定:“与人民群众关心密切的城市休闲公园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实行免费开放。暂不具备免费开放条件的,应实行低票价,并规定实行免费开放的时间。”根据国家上述的规定精神,考虑北海银滩景区10年来实行免费开放的实际,北海银滩景区不宜恢复收费管理。

  建议多种措施促进景区发展

  自治区物价局答复中还指出,提案提出的景区目前存在的资源环境恶化、安全管理难度加大、日常管护日益艰难、免费开放负面影响等问题,建议由北海市政府相关部门通过统筹协调、加强管理、注重宣传等措施加以解决,充分发挥该景区的品牌效应,拉动北海市第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7月底,记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银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曾就百姓关注的“银滩景区是否会恢复收费”问题询问当时参会的北海市政府一名副秘书长,该副秘书长表示,由于北海银滩景区免费开放当时是自治区层面推动并决定的,是否恢复收费也应从自治区层面来考虑。

  据悉,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中,没有提及景区收费的规定,而是明确了北海银滩的保护工作由北海市政府负责,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公众参与的保护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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