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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一车辆忘拉手刹溜坡撞翻行人致死(图)

A-A+2015年5月21日15:16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岑琴)忘了拉汽车手刹会要人命!5月18日晚上9时许,一辆小轿车幽灵般从长坡后溜而下,撞脱一扇拉闸门,又撞倒一名行人,行人送医后抢救无效身亡。事故原因就是未拉手刹。

图为事故现场。交警供图图为事故现场。交警供图

  事故发生在柳江县柳北路一单位内的坡道至大门处。监控录像显示,当晚9时许,一辆蓝色小轿车驶入该单位,经过一段略有坡度的道路后停在一栋楼前,驾驶员下车,用遥控锁车后,径直进入该栋大楼内。

  驾驶人离开10多秒后,车子动了起来,先是缓慢溜至半坡处;由于下面的坡道幅度比楼前要大些,车速变快,并冲向大门口。

  此时,该单位内走出一名身穿白衣白裤的男子,他正好越过后溜车的屁股并绕过门口的拉闸门,准备左拐上人行道。就在这一瞬间,后溜轿车冲破了拉闸门,将男子撞翻。仰面倒地的男子被继续后溜的轿车拖带着,“搓”过对面马路才停下,整个过程不到2分钟。

  路人很快围拢过来,有人趴在车窗上往里看,发现是一辆空车。接到报警和求救,急救车将该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伤者姓张,65岁。不幸的是,由于头部受伤过重,19日上午,张某经抢救无效身亡。

  柳江交警在现场调查得知,当时小轿车驾驶人急着上楼取东西,停车时忘了拉手刹。而发生事故的这段车道,从大门到大楼处约60米,在门口处有一处较明显的小坡度,再往上至接近大楼处则显得比较平坦,这可能也是驾驶人麻痹大意的原因。而据该单位的门卫介绍,他在该处工作五六年,这是他知道的第二起车辆后溜事故,第一次也是有车辆从大楼前后溜至马路上,好在当时没人没车,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那么,驾驶人不在车上,需不需对事故承担责任呢?柳江交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由于驾驶人未看管好自己的车辆,未拉手刹,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需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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