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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六旬老汉欲娶娇妻 花近50万元婚事仍然泡汤

A-A+2015年5月4日10:49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何书俊 通讯员 彭卫洁)柳州市60多岁的老张准备娶小其30多岁女子阿丽为妻,为此,阿丽先后索要了47万余元钱财,连阿丽的哥哥阿刚也从老张手里拿走1.5万余元礼金。然而,最后婚结不成了,老张先后两次告到法院,要求返还送出的近50万元的钱财。最终,老张的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2009年,老张和阿丽经人介绍认识,之后二人谈起恋爱,从2010年2月开始,阿丽以与老张准备进行结婚登记为由,先后数十次向老张索要钱财达47万余元。而阿刚也曾多次向老张索要礼金,并写下了收条。2013年3月,由于阿丽表示不愿意与老张成婚,老张认为对方欺骗自己的钱财,于是到公安机关报警,警方不予立案,建议其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之后,老张将阿丽起诉至融安县人民法院,2014年12月,法院作出判决,由阿丽偿还老张47万余元。由于无法从阿刚处要回礼金,今年2月,老张又将阿刚起诉至柳南法院,要求对方退还礼金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阿刚于2011年4月4日向老张出具的收条等证据显示,阿刚的确收取了老张共计1.5万元。因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正当的经济往来,也不存在老张负有向阿刚支付钱款义务的其他法律关系,而老张给付上述钱款是基于自己与阿丽的结婚前提。现在,阿丽与老张并未登记结婚,则阿刚以该二人结婚为前提所收取的上述钱款,也就失去了合法依据,阿刚拒绝返还并持续占有上述款项的行为,实际上已构成了不当得利,应当向老张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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