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晚报讯(记者 李澜 通讯员 吴汉君 黄嘉雯) 2014年10月19日凌晨2点许,女子小覃独行回家时,遇到两名歹徒尾随,并对其捂嘴进行抢劫。中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快速布控,很快将嫌疑人廖某某和林某抓获归案。日前,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廖某某、林某犯抢劫罪,各判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3000元。
廖某某、林某均是柳城县无业人员。案发时,廖、林经预谋后来到我市,并尾随小覃至城中区长青路某楼门前。林某上前捂住小覃的嘴巴将其摔倒在地,廖某某随即与林某将小覃的手提包及一部价值1650元的苹果4S型手机抢走,提包内有55元钱、身份证一张和三张银行卡。
廖、林将提包丢弃,携赃逃走。小覃报案后,中南派出所经过巡逻布控等,先后将廖、林抓获归案。
日前,经城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认定,廖某某、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