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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两连涨引发的消费税调整制度尴尬

A-A+2015年3月4日11:30经济观察网评论

  去年底,随着油价一路走跌,成品油消费税连涨三次,这不仅让老百姓吐槽,而且还为以后油价上调埋下了“隐形的雷”,尤其是在近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连涨两次之后,消费税一分钱都没有降,一直以来累积的非议在不断的发酵着,终于在3月3日开启的“两会”期间以提案方式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

  继2月9日油价上调之后,发改委通知2月28日零点开始油价再次上调,此次汽柴油每吨分别上调390元和375元,折合成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上涨0.29元和0.32元。

  虽然受制于国际石油市场未来很长时间里将持续供过于求的局面,刚出现“两连涨”的油价预期并不会出现“v”字型反弹,但是根据中宇资讯的分析,下一个调价窗口期成品油或上调百元左右,或上调搁浅,而下调的可能性较小。油价的涨跌颇为灵活多变,而只要油价上调就会牵动消费税到底会否调整的神经,消费税犹如一个“皮影人”,被油价这个绳子牵动,或举动正常,或反常。

  去年底油价跌跌不休之时,让人吃惊的是,消费税这个以价内税形式征收的税种犹如频频现身的“幽灵”一般,竟然在油价下调的同时连续上涨了三次,以至于三次上调后,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涨幅超过50%,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累计提高了0.52元/升,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累计提高了0.4元/升,汽油消费税从1元/升提高至1.52元/升,柴油消费税从0.8元/升提高至1.2元/升,出现了“加100元汽油含税近50元”的局面,于是有人戏谑到“油价再降就只剩下税了”。而根据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去年测算,汽油税负比例,美国为11.22%,德国为56.92%,日本为39.30%,中国台湾为26.31%。中国近50%的税负占比显然颇高。

  上调消费税的初衷似乎值得外界尊重,为了改善环境质量、减少大气污染,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连续三次上调了消费税,而且还选择在油价下行的时候加税,细心地照顾了大众的“情绪”,然而这手段显然有些武断和随意,不仅在消费税调整动作上没有经过全国人大批准,虽然这并不违法,却依然让人觉得几个部门出面颁布这个政策文件显得不科学理性。在消费税收取之后如何充分利用在环境治理上依然缺乏相应的制度。

  来自四川的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将成品油消费税返还用于治理大气污染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认为,目前国内成品油消费税征收依然沿用1994年的分税制体制,全部从炼厂环节征收后并上缴国库,相关税金在大气污染治理上作用发挥不好,对油品消费大省来说也不尽合理。应强化“专款”专用,建立成品油消费税返还消费地制度。据测算,2015年国家将征收成品油消费税税金约6185亿元。

  去年消费税任性上调三次,已经让大众成了“惊弓之鸟”,而在今年初的油价“两连涨”消费税却分文没降,这更让大众担忧原本就不按常理出牌的消费税调整手段,在以后油价若高涨,消费税到底又该以怎样的面目出现?

  有全国人大代表日前已经对外称,对于油价过高的时候或者是涨得太快的时候,觉得应该适当考虑降低大众的负担。在“两会”期间消费税调整背后的制度体系建设尴尬能否化解值得期待。(经济观察网 冯庆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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