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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托运芒果烂了3个 客户索赔300元

A-A+2015年6月17日16:28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讯(记者陈枫 通讯员周长江)托运物品可选择保价,若途中出现损坏可因此得到赔偿。这是物流运输行业中的一条“行规”。不过,这条规定却在柳州遭遇了这样的难题:如果托运物品途中发生腐烂,该不该得到保价赔偿呢?

  6月11日,在柳做生意的熊先生在百色购买了6件芒果,通过物流公司发往柳州。办理托运时,熊先生选择了保价,保价金额将近500元。

  15日下午3时许,芒果抵达柳州,熊先生前往位于航五路的新概念物流园取货。在物流公司仓库,他打开芒果箱子验货,发现有3个芒果有腐坏现象。熊先生称,芒果在打包时全部都是好的,肯定是运输途中出的问题。因为他对这批芒果进行了保价,所以他要求物流公司赔偿每个芒果100元,共300元。

  然而物流公司负责人林女士却称,“保价”只针对运输过程中物品出现的破损或丢失,比如芒果被压坏或不见了几个,是可以得到赔偿;但芒果自身因天气原因发生腐烂,这不是物流公司造成的,就不在保价赔偿范围内了。

  对此说法,熊先生并不认同。他认为芒果腐坏也是“损坏”的一种,且是运输时发生的,物流公司就有责任赔偿。熊先生还提出要求,要物流公司免收125元的运费。林这边更加不可能同意了。双方各执己见,谁也不肯退让。

  熊先生见无法说服对方,一怒之下把自己开来的车直接停在物流公司门口,不让其他车子进出。熊的这一举动影响了物流公司的正常运作,林女士于是报警。

  柳州市公安局航生警务站民警赶到,首先对熊先生开车堵门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民警表示,双方有不同意见可以协商解决,“堵门”斗气的方式不可取。至于芒果的赔偿问题,民警认为熊先生索价的确过高,不过既然芒果保了价,那么物流公司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物流公司免除了熊先生的一部分运费,作为3个芒果的赔偿;熊先生支付了80元运费,提走了所有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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