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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面临联合惩戒 上黑名单将处处受限

A-A+2015年5月25日15:17 广西日报评论

  广西日报讯(记者 周红梅 通讯员 颜频)5月22日,由自治区发改委牵头,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财政厅、工商局、南宁海关等23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工作。上了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当事人,一旦面临联合惩戒,将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联合惩戒措施共有18项,主要包括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强化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企业债券发行、限制进口关税配额分配、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等。

  截至4月底,广西国税、地税部门已通过各级税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28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涉及企业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企业财务负责人共计47人。国税、地税部门将陆续把上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的各个单位,由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有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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