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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洲长出宽约2米的“桂林第一窄楼”

来源:桂林晚报2015年6月4日 09:14【评论0条】字号:T|T

  桂林晚报讯(记者 苏文娟 吴思思)近日,一网友在网上发布了一个“新鲜事物”——— 在安新洲,有一栋建在两栋高大建筑中间、宽约2米的窄楼。网友戏称桂林寸土寸金,夹缝中也能长出房子,冠之为“桂林第一窄楼”。

  记者近距离调查发现,这栋“窄楼”为违法建筑,它只是安新洲新桥园一带违法建筑的缩影。

  在新桥园这一带,近几年,一栋栋老房子被推倒重建,但这些拔地而起的新房子,要么没有经过正规审批程序,要么不按审批规定,违规“加高”。

  房主们在建房之初,与政府城管部门周旋“躲猫猫”;在建成之后,又揣着“法不责众”的心态加快装修出租“回本”;就像网友曝光的“第一窄楼”一样,在夹缝中“种房子”。

图中标红的就是“烟盒楼”。它被夹在一栋栋新起的大楼中间图中标红的就是“烟盒楼”。它被夹在一栋栋新起的大楼中间

夹缝中的“烟盒楼”

  网友曝光的“第一窄楼”,就在安新洲桂林市国税局旁边。乍一看,这栋楼好像连着两旁的建筑物,但稍微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是一栋独立的小楼,与两旁的建筑物各有约半米的间距,楼宽约两米,楼高四层,整体看来颇像一个“烟盒”,如网友所说,似乎是利用两栋建筑物的走道土地建成。

  5月20日,记者探访“烟盒楼”,楼的外表还没做粉饰,楼内有工人正在施工布水电,工人说,这栋楼是去年底完工的,已经铺好了地板砖。

  进入该楼,是一条不到两米宽的楼梯走道,上楼后,在每一层楼梯的拐角处有一个房间,房间只有一扇窗户,面积约7平方米,包括一个约2平方米的卫生间。每层楼就这样一间房,除此之外,就只剩上楼的楼梯。

  一位不愿具名的邻居告诉记者,“烟盒楼”原是一栋两层高的居民房,大概建于1988年,比较老旧。去年,房主把原有房屋推倒,在面积不大的原址上建起了这栋窄楼。

  记者通过各种渠道联系上房主老周。老周告诉记者,他家原来确实是一栋两层的老房子,后来隔壁的屋主推倒旧房子建了一栋七层的高楼,随后开起了宾馆。邻居在建楼过程中,把老周家的房子震裂了,“墙壁上开了一个30公分的裂口”,于是老周“不得不新修房子”。

  至于房子为什么那么窄,老周夫妻称“原来房屋所占的土地就那么窄,楼修起来,也只能那么窄,搞得房间都好小。”老周妻子抱怨,虽然花大力气新修了房子,但这栋窄楼的建成,却成了邻居眼中的笑话,“大家都笑我们楼窄,怎么住人?”

  “烟盒楼”的“钱途”

  老周抱怨自己的窄楼被邻居笑话,周围的邻居却有不同看法。附近一位大姐告诉记者,老周的房子虽然窄,但“租出去几年就能回本,所以才贷款建起来”。

  这位大姐还透露,老周“烟盒楼”附近一带的房子,差不多都是1988年建成的老房子,从前年开始,陆续有房主将房子推倒重建,“建高建大,有的直接占了一半的人行横道”,建成后,要么零散出租,要么整体出租做宾馆、饭店。安新洲这一片的出租价,单间配套的租金每月350至400元,“整体出租就更看不懂了”。

  “看到大家都建,都得钱,他家(老周)当然跟着建。”这位大姐说,别看老周家的楼窄,可四层楼有四个单间配套,每间租350元不是问题。

  记者从施工方处了解到,建老周这样的一栋房子,材料加装修需要15万元左右,如果按邻居大姐的说法,老周的房子用来出租,按每间每月350元的房租计算,老周出租9年左右就能拿回房子的成本,这还不算物价和房租上涨等增值因素。

  有网友猜测,窄楼是赶工而建“等着拆迁得赔偿款”的,记者就此咨询相关部门,被告之“安新洲这一带并没有拆迁计划”。

  房子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记者询问老周,老周没有完全否认出租这个说法,他只是强调,“窄楼建成后,首先是自己住,能租就租出去。”

  在“烟盒楼”周围,还有很多类似的重建房,“钱途”也很好。

  “烟盒楼”的东边有一栋六层的楼房已经粉刷完成,用作宾馆,每层六个房间,收费每晚80元,如是单间出租,每月租金1300元。紧挨“烟盒楼”的西边,一栋类似的“烟盒楼”正在施工,只不过比烟盒楼稍宽一些,“宽版烟盒楼”有五层,每层一个大房间。继续往西,一些已经完工的建筑已经出租出去做民居、饭店或者休闲场所。除此之外,“烟盒楼”旁边还有好几片施工区,正在施工建房。

  按照市场价,一栋6间房的建筑整栋出租,每月大概能收到5000元的租金,再大点的,有人甚至开出了每月2万元的租金。诱人的租金,使得“老周”们趋之若鹜。

  “有条件,我也想推倒我家的老房子重建。”一位大姐道出了这一片“烟盒楼”层出不穷的原因。

  “烟盒楼”们多为违建

  邻居们在关注老周房子的租金问题,有细心网友却发现了另外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这么窄的地,又建这么高的楼,合法吗?通过规划局的审批没?”

  记者采访了市规划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在城市推倒有产权的旧房屋重建前,需要办理一系列规划审批手续。首先,房屋产权人需到市房产局对旧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取得鉴定报告后,持相关材料再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重建、维修或加固的规划审批手续。

  对这些程序,显然老周并不清楚。他表示,自己建房主要是看到大家在建,自己跟着建的,“事先并不知道要办什么手续”。

  虽然老周一再强调,自己的旧房子是因为开裂被迫重建。但老周并没有去进行危房鉴定,而即使鉴定为危房,按照相关规定,也只能在原建筑地址,按照原面积、原高度重建。记者通过国土资源局档案馆查询到,老周的房屋在1988年进行了土地登记,属于国有土地,当时进行登记的是两层的建筑。现在老周新建的房子,却有四层。

  老周重建房屋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建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其“烟盒楼”属于违法建筑。

  老周强调,周围邻居的房子也没有办手续。这一说法在市规划局象山分局得到了印证。该局工作人员核实后告诉记者:“最近几年,他们并没有接到安新洲一带的重建规划申请。”

  城管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曾经接到类似举报,“在窄楼西边,有一栋外墙为红色的建筑物,违建了两层”。该工作人员表示,安新洲新桥园一带的房子“不敢说百分百,但违建现象非常普遍”。

  记者观察到,整个新桥园目前在建的就有四五栋建筑,而在新桥园内,已经很难看到1988年左右的两层老房子了,靠近马路的建筑大部分都经过了重新粉刷,一些建筑甚至修到了人行道上,除了上文提过的“烟盒楼”左右两边的新建筑外,“烟盒楼”的前面也是一片刚被推倒正在平整建设的施工区,观察原本的墙面结构不难发现,施工区域超出了原来旧房屋范围一米不止。

  “烟盒楼”的结局猜想

  城管工作人员说,新桥园的违建并不是个例,层出不穷的违建是很多城中村的普遍现象。这些违建,在他们口中有个形象的比喻:“种房子”。

  这些违建之所以能拔地而起,房主们可谓煞费苦心。

  城管工作人员解释,一般来说,违建刚开始打地基起房时,碰到检查,房主都会谎称手续正在办还在审批,他们只是先挖地基而已。等到砌围墙再来查时,房主就开始“躲猫猫”。“你来查,他们就躲,你一走,他们加班加点施工。我们人手有限,一个人要巡视几百平方米,根本管不过来。”

  于是,在一查一躲中,违建慢慢成型、成片。

  “烟盒楼”的主人老周在接受采访时一再表示,他不怕有关部门来查,但如果查他家,其他人也要查,“必须一视同仁”。言谈中,透露着强烈的“法不责众”的想法。

  事实上,近两年,市委市政府正不断加大对违建的打击力度。

  2013年5月,市委市政府就专门成立了由市长挂帅的全市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联席会议,并在当年6月份发布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通告》,明确表示要花大力气,对全市范围内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依法实施清理整治,通过“控违”和“拆违”两方面积极推进工作。

  来自相关部门的数据显示,从2013年6月13日到2014年12月31日止,全市完成拆违总量110.4万平方米,占2013年6月13日以来新增“两违”总存量114.5万平方米的96.9%。其中,2014年全年拆违70.4万平方米。今年2月,灵川县政府对西二环路莲花村委甲宅村13户违法建筑地基及违法建房面积6723.88平方米实施强制拆除,当时就一次性拆除了6270平方米的建筑,其中包括3栋房屋、2处厂棚还有5处混凝土基础。

  政府如此大的决心,意味着老周的“烟盒楼”及其周围的那些违建房,终归会面临被强制拆除的结果。而市规划局也明确表示,坚决反对“以罚代管”的处理手段。

  记者结束采访离开老周的窄楼时了解到,老周“烟盒楼”前面的建筑准备“建一栋七层高的宾馆”,如果所言非虚,那老周夹在两栋高大建筑物之间的“烟盒楼”即将被其他高大的建筑四面“封死”,这种窘迫的境遇,是不是也预示着所有在夹缝中“种”起来的“烟盒楼”们今后的归宿?

  违法建筑难安居

  “最牛违建”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总能挑战我们的“想象极限”,身边的“烟盒楼”亦是如此。

  根据记者的调查,很显然这是一栋“没有办理手续”的违法建筑。对于这样的建筑,众围观者更多的是以轻松的语气、调侃的心态来关注。

  但是“调侃”的背后,却是违建无法遮掩的,与城市格格不入的危害。

  首先,根据城管等部门人员说法,违建通常是在偷偷摸摸的抢建中完成,时间仓促,缺乏质量检测,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若是出租出去,势必严重威胁居住者人身财产安全。

  其次,影响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从地理位置来看,“烟盒楼”处在道路旁的显眼位置,这与整洁美观的现代文明城市形象有些格格不入,对于桂林这样的国际旅游胜地,更是不相匹配。

  再次,违建就像城市血管中的“毒瘤”,严重制约城市建设与发展,一些违法建筑当事人将此作为与政府讨价还价的筹码,导致改造建设难度增大,成本提高。

  当然,违建的危害还远不止于此。

  比如这样的一栋违法建筑,由于其规划建设没有依据相关规定,因而一些与邻居和周边村民之间的通风、采光、通行等问题,很可能成为不稳定的导火索。又如,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必然增加城市管理难度,环境卫生、火险隐患和社会治安等问题容易接踵而来。

  由此,违建的危害显而易见。

  但是,身在违建漩涡中的“老周”们,却情难自禁地站在了城市建设和法律法规的对立面上。

  对于这样的行为,政府给出了旗帜鲜明的答案,2013年5月,桂林市就专门成立了由市长挂帅的全市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联席会议,并在6月份发布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通告》。去年7月,全市召开了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号召要全面打响清理整治“两违”攻坚战。今年2月的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市委书记赵乐秦再次强调,要继续加大“两违”建筑的清理力度。

  面对法律的明确禁止,面对政府部门整治和清理的决心,违法建筑的拥有者们估计也难以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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