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东兴讯(记者/黄兴忠)6月3日,记者从东兴试验区管委会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批准,同意在广西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开展个人人民币与越南盾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意味着在试验区内,贸易项下人民币与越南盾可自由兑换。
据介绍,扩大个人人民币与越南盾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实现了4大突破,即突破客户范围限制,兑换范围从个人扩大到个人和注册地在防城港市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突破业务范围限制,特许机构业务范围从个人零星小额现钞兑换扩大到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经常项下人民币与越南盾现钞和现汇兑换业务;突破兑换额度限制,具有合法资格的个人办理边境贸易项下的兑换业务不受个人结售汇年度5万美元和单日累计5000美元额度限制;突破备付金账户开立限制,经批准特许机构可根据需要在中越两国边境银行开立人民币和越南盾账户办理兑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