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桂林4月29日电(赵家志)桂林市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注重强化“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一把手”组织领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从严要求,从实处着手,念活“引、压、责、细、评”“五字诀”,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及时传导压力,层层带动,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引”,即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认真落实“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度、实践先一着、解决问题好一筹”要求,先后制定了《市委常委征求意见工作方案》《市委常委开展入村住户“三同”活动工作方案》《市委常委“换位转作风”方案》等7个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坚持深入农村与基层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通过换位办事、换位工作、换位生活,真实体验群众对“五难”的感受。每周及时下发专题学习计划、工作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坚持以严格的标准、认真的态度,立标杆、作表率,实现一级带一级,层层带动。
二是“压”,即扎实开展“书记谈书记”活动,有效传导压力。活动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谈话形式,在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阶段进行一次“书记谈书记”活动,由市委常委分别对县区、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以及活动开展相对薄弱的市直机关直属二层单位、市直属企业和部分非公有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组织书记,围绕思想认识、组织领导、示范带动等方面进行谈话,各县(区)委书记、市级机关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也全面与下属部门、村社区的 “一把手”进行谈话,形成一级谈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三是“责”,即明确“一把手”要切实承担好“三大政治责任”。强化 “一把手”在活动中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带头示范责任、支持配合督导工作责任的“三大政治责任”,对“一把手”在活动中要靠前指挥、从严把关、务求实效等方面提出要求,明确了“一把手”在活动中必须做到的12个带头: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带头发扬认真精神、带头联系服务群众、带头查摆“四风”问题、带头狠抓整改落实、带头“换位转作风”、带头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带头强化督促指导、带头解决实际困难、带头严格执行制度、带头开展理论研究、带头开展“回头看”活动,促进“一把手”把方向、谋全局、抓关键。
四是“细”,将“一把手”抓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任务细化为“36项规定动作”。按照“打牢基础、做好准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各阶段的工作要点和具体步骤,明确了教育实践活动中“一把手”必须完成的36项规定动作,并编印了《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把手”责任手册》,下发到各单位,为各级“一把手”明确责任、开展活动提供了遵循。
五是“评”,即建立“一把手”评议考核等制度。制定了“一把手”专项述职制度、评议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在教育实践活动每一阶段结束时,“一把手”要履责情况,向上一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进行专项述职。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对“一把手”抓教育实践活动情况、以身作则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等情况开展一次集中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分析、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履责不力、活动成效不明显、部门工作作风没有明显改进,以及活动期间发生顶风违纪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一把手”,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