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企业协调员制度真是帮了我们企业的大忙”,广西惠禹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经营副总孙立成2014年3月给南宁海关送来感谢信时如是说,“我们进口的一船大豆还有三天就到港,这一下子就要缴五千多万的税款,对企业资金压力非常大。我们向海关申请办理担保验放,因为我们是海关的AA类企业也是企业协调员试点企业,原本十五天的审批期,海关加班加点仅用两天就帮我们办好了。有了这个担保验放资格,我们就可以先提货用于生产,二十多天后再缴税,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啊。”
帮助孙立成的企业解决难题的这项制度,是海关总署2013年11月开始试行的企业协调员制度,南宁海关是全国11个试点海关之一,也是西南地区唯一的试点海关。南宁海关首批选择35家企业签订“企业协调员”制度试点企业备忘录,推行“一对一”式服务。按照备忘录约定,海关将为相关合作企业配备企业协调员,为企业提供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办理海关事务疑难问题,同时针对企业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促进企业持续保持良好守法状态。签约企业设立企业联系人岗位加强与海关的沟通联系,在守法经营、信息提供、廉政共建方面开展与海关的合作。
“企业协调员”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首问负责”,以前企业遇到海关疑难业务问题,往往要根据进口、出口、保税、通关等不同业务,咨询海关的不同部门。南宁海关选配了素质高、业务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关员作为企业协调员,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如今年春节前夕,合作企业玉柴重工技术中心进口的减免税设备抵港后因无海关代码报关受阻,南宁海关立即启动企业协调员制度企业疑难问题业务协调流程,为企业避免了20多万元滞柜费和滞报费的损失。在沟通渠道上,除了面谈、电话、邮件沟通等传统形式外,协调员还可借助海关12360服务热线、关企合作平台等多种媒介与企业实时沟通,提供信息查询、问题咨询、政策宣传、网上办事等服务。
同时,海关也提醒企业,企业协调员制度的服务对象是在海关信用等级高的重点企业,因此,企业想要享受到协调员的服务就需要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保持诚信守法的良好经营状态。(通讯员: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