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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发传单促自首 5岁男童成犯罪嫌疑人(图)

A-A+2014年4月24日09:06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 莫义君 文/图)今年5岁的黄锦桥在南宁市秀厢村一家幼儿园读书,幼小的他或还不知,远在100多公里外的老家,马山森林公安已将他列为犯罪嫌疑人。原来,在他老家马山县林圩镇大塘村大塘屯,部分村民毁坏了一片林木。事发后,有20多人一直未归案。森林公安在村里发放宣传单,希望涉案人员尽快自首,5岁黄锦桥名列在宣传单上。对此起乌龙事件,当地森林公安未予解释。

图中这名5岁小男孩成了“犯罪嫌疑人”。图中这名5岁小男孩成了“犯罪嫌疑人”。

  5岁孩童成涉案人员

  黄锦桥在秀厢村某幼儿园上学前班。4月22日,南国早报记者见到他时,他正跟其他同学玩耍,秀气的小脸透着天真。

  校门外,黄锦桥的父亲拿着一份没有落款、没有日期的宣传单。据他称,这份宣传单是马山县森林公安局在4月11日到他老家村里散发。

  宣传单大意为:今年2月份,大塘屯部分村民以影响本屯水源为由,毁坏了一片面积470亩的林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7万元;3月8日,马山县森林公安已对涉案的4名村民依法传唤,但仍有20多人未归案。森林公安希望涉案人员在3日内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如3日内不自首,他们将依法将涉案者列为网逃人员。

  宣传单上同时列着20多名未归案村民姓名。“村里只有我儿子叫黄锦桥,今年才5岁多。”黄先生称,儿子一直跟随他们夫妻俩在南宁,去年才到这家幼儿园上学。

  接到宣传单,黄锦桥的爷爷整天睡不好觉,担心5岁多的孙子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老人称,几天前,他持户口簿到马山县森林公安局,要求给个说法,但对方没有理会。 

  名单存在“查无此人”

  22日下午3时,南国早报记者来到大塘屯,许多村民手中都有这份宣传单。

  村民介绍说,毁林事件发生后,4月11日,马山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以及林圩镇政府来到村里进行普法宣传。村民称,离开时,民警留下了一大叠宣传单,希望村民敦促名单上的涉案人员投案自首。

  拿起宣传单,有眼尖的村民发现,一直不在家、且只有5岁多的黄锦桥“榜上有名”。村民指着名单还告诉记者,宣传单上出现了一名叫“黄龙世”的村民,但该村根本没有此人,只有一叫“黄龙仕”的人。

  另外,涉案名单上还出现一名叫“黄棉”的人,“村里上千村民,也没人叫‘黄棉’。”村民介绍,该村有一人叫黄×棉,是一名11岁的小学生。

  村民说,宣传单闹出这样的乌龙,森林公安办案太不严肃了。

  警方对乌龙未予回应

  遭无证砍伐的林地,随处可见枯黄的断枝和被锯下来的木材,树胸径最大的有10厘米。村民黄龙佳有林地50多亩,他承认占用了集体土地,且未与村里签订合同。黄称,就在他与村民协商补签合同、补交土地租金时,村民就来砍伐了。

  有村民称是黄龙佳向森林公安指认“有小孩涉案”,黄称,“大家都是村里人,何况小孩那么小,不可能上山砍树。肯定是搞错了!”

  大塘村委有关人士也称,森林公安散发的这份宣传单“太随意”,只要认真查证,就会知道涉案孩子的年龄了。

  4月22日下午4时,南国早报记者来到马山县森林公安局。承办该案的民警在请示该局领导后答复称,该案确实是他们承办。但对宣传单为何会闹乌龙,对方未予回应。随后,这名民警让人取出摄像机,一直“跟拍”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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