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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警方查获近一吨病死猪肉

A-A+2014年3月26日11:25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柳州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与当地警方于近日铲掉一条非法收购、加工和销售病死猪肉的“产业链”,抓获4名违法人员,查获近1吨问题猪肉。图为动物卫生部门执法人员正对现场查获的死猪肉取样送检。记者石红星 摄  柳州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与当地警方于近日铲掉一条非法收购、加工和销售病死猪肉的“产业链”,抓获4名违法人员,查获近1吨问题猪肉。图为动物卫生部门执法人员正对现场查获的死猪肉取样送检。记者石红星 摄

  核心提示

  经过长期跟踪调查,日前柳州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与当地警方铲掉了一条非法收购、加工和销售病死猪肉的“产业链”,抓获包括上家、中间商和下家在内的4名违法人员,查获近1吨问题猪肉。3月21日,经过抽样检测,这些问题猪肉分别被检出不同疫病和细菌超标,等待这些违法人员的将是刑事指控。

  紧盯“逐臭”男子

  去年六七月份,柳州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柳南区革新路六区馨园小区的一间一层楼民房里,有人疑似收购、加工和销售来源不明的猪肉。

  动物卫生监督所随即组织柳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一起对举报地点暗中调查,结果并未发现嫌疑男子韦某有动静。执法人员推测,因为该段时间刚好有一名专门收购、加工和销售病死猪肉的违法分子被鱼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警方抓获,估计得知这一情况后,韦某便暂停了活动。

  不出所料,或许以为“风声”已过,一过完春节,执法人员发现韦某用车从家里拉来源不明的猪肉出去送货。经过几天连续观察,执法人员发现韦某都是早上在家砍骨头、剁猪肉,上午10时左右开始送货,一直送到中午。

  韦某的运输工具是一辆高顶篷和一辆电动车。他的警惕性非常高,不管是开高顶篷还是开电动车送货,每次出门送货,他都要在住处附近的小巷子里兜圈子,以防被执法部门跟踪。而且来到大路上后,他还时不时突然在大路边停车,察看有没有异常情况。好几次,吊尾的执法人员都被他在革新路一带的小巷子里甩掉。

  为了不让韦某认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每天派不同的人蹲守,并用汽车和电动车轮流跟踪。尽管韦某狡猾,其位于磨滩村一出租房的下家仍然被执法人员锁定。

  现场三:查获575公斤问题猪肉

  当天下午6时许,联合执法人员马不停蹄直奔基隆开发区兴隆大道的上家。民警敲门,一名年轻男子打开里面的木门,看到执法人员,男子明白“东窗事发”,迟迟不打开外面的铁门。经过反复劝说,他才打开铁门。

  随后赶到现场的记者看到,一楼的两个房间连通,里间有楼梯上楼。外间有一个冰柜,里面装满了各种红黑色的猪“零件”。

  里间厕所门口放着两个大塑料袋,里面是一些发黑发臭的猪肉、猪脚和猪内脏;一个塑料盆里泡着不少猪脚,盆里的水一片血红;厕所里关着两头已病得奄奄一息、瘦骨嶙峋的猪仔,每头重约15公斤,其中一头的右后脚已严重腐烂肿大;空地上的一个凹坑里,堆放着大量严重腐败变质的猪脚、猪头、猪骨、猪肉和猪内脏,散发出阵阵恶臭,脏兮兮的拖把和扫帚就丢在肉上;楼梯下面,还摆有两个冰柜,里面同样塞满了令人作呕的猪“零件”;墙边摆放有砧板和剔骨刀,楼梯上挂着几双分割猪肉时用的塑料手套,整个加工环境非常脏乱。

  二楼的客厅里,家主覃某邦的二儿子覃某旺和小儿子覃某文已被警方控制(后覃某文被排除嫌疑释放),但被韦某指证的覃某邦却不见踪影。执法人推测,覃某旺迟迟不给执法人员开门,就是为了给父亲通风报信,因为他们后来发现其手机有当时联系父亲号码的记录。

  经称重,覃某邦加工窝点里的问题猪肉共有575公斤。柳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依法现场采样,送往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以身试法只为牟利

  在接受执法人员调查时,覃某旺把所有事情都揽到自己身上,试图帮助父亲开脱,但他并不知道韦某已指证其父,而且3月3日他跟随父亲给韦某送货时亦已被执法人员撞见。

  覃某旺说,自己从事这种非法经营已有一年多,一些外地猪贩拉猪到柳汽二基地屠宰场去宰杀时,会有一些猪在路上病死,这些猪贩经常拿到屠宰场外面的路边来卖,他就专门去收购这些病死猪回家处理。

  据其介绍,如果是病猪或刚死的猪,他就以每斤1元收购;如果猪死的时间较长,50多公斤的每头收购价为50至100元,100多公斤的每头200至300元。

  “他的话不可信。”执法人员指出,被查获时其住处的两头小猪重才15公斤,猪贩不可能是在拉去屠宰场的路上卖给他,这些猪很有可能是他们父子从其他地方收来,又或者还有上家给他送货。

  覃某旺表示,把这些病死猪拉回家后,就将它们开边去皮,按照不同的部位进行分割,把腐烂得实在不能处理了的部位扔掉。经过处理能去掉异味、消除淤血的部位,大部分拿到青云菜市去卖,猪脚和猪肉每公斤卖12至14元,猪骨头20元一公斤;小部分发货给韦某,所有部位都以每公斤6元的价格进行“批发”。

  收到货后,韦某则以每公斤5元的价格把猪脚“批发”给覃某瞧夫妇,猪肉则以每公斤11元的价格拿到市场上去销售。而覃某瞧夫妇的猪脚,拿到市场上去销售时,每公斤卖18元。正是有较大的利润空间,让这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

  案件被移交警方侦查

  3月21日,动物卫生监督部门采自覃某邦和韦某窝点的病死猪肉样品,经过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分别被检出4种被列入国家重点防控的动物疫病。而警方从覃某瞧窝点抽取的样品,除了检出大肠杆菌严重超标,还检出沙门氏菌(两个部门检测的项目不同)。

  执法人员介绍,染疫动物给食品安全带来了隐患,是不符合兽医卫生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目前,这些病死猪肉已全部依法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上述4人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因此案件目前已经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人已全部被刑拘,警方亦在对“漏网之鱼”覃某邦展开追查。

  严打经营病死猪肉行为

  “对于收购、加工和销售病死猪肉的违法行为,一直以来我们都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分管领导梁朝培说,去年柳州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就查处了15起这类案件,有效净化了市场。

  据梁介绍,现在国家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一些不法分子受到震慑,这些年来他们查处的这类违法案件比以往有所减少。

  梁朝培表示,今后,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的违法行为严惩重处;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协作,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强检查和打击联动,建立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建立倒逼机制,督促养殖场认真落实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病死猪肉无害化处理等相关规定。(记者石红星 通讯员徐杨、吴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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