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2月19日讯(记者刘斐 通讯员吴晓军 郝晋薇)19日下午,广西新闻网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全区汽车异地互检工作方案》已于近日出台。广西将在全区推行汽车异地互检。今后凡是在广西辖区内车管所注册登记的除大型客车、校车和危化品运输车外的其他汽车,将可以在广西任意一家具备汽车异地互检资格的汽车安检机构接受检验并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不需要到车辆注册登记地车管所进行车检。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处负责人介绍,推行汽车异地互检,将为广西上千万机动车年检提供便利。广西各汽车安检机构场地只要符合相关要求,如与车管所联网,使用统一版检测软件,支队车管所能够对机动车检测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建成能够采集制动、灯光工位检测照片并自动上传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平台,有查验民警驻站(实行远程查验的除外)并具有资格、数量满足需要。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将符合要求的汽车安检机构上报总队车管处,经总队车管处审查上报材料并实地核对验收,批复同意后,授予汽车异地互检权限,便可办理异地车检业务。
根据规定,对行驶证副页检验记录签注已满的汽车,不得通过异地互检办理检验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应当到车辆注册登记地的安检机构检验后,再由原发证机关换发行驶证。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车管所在办理换发行驶证业务时,必须认真审核机动车标准照片是否与旧行驶证上的照片相符,有疑问的要核对机动车档案,确保新换的行驶证照片与原始档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