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
建议配陪车教师
【建议提要】 梧州市代表团卢保江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尽快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议案。
【代表调查】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有力地促进了我区交通安全状况的改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条例涵盖的内容和设定的条款已明显跟不上道路交通安全新情况和新要求。
【代表建议】建议在条例中增加强制性要求大客车、货车、超长挂车安装倒车报警器;增加不许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副驾驶座位或由成年人抱坐在副驾驶座位乘坐家庭小汽车;增加要求未满4岁儿童单独乘坐家庭小汽车时,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应坐在小汽车后排座椅。建议在条例中对校车驾驶员所持有驾驶证等级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对校车必须配备陪车教师(人员)的要求和上下车清点人数的要求。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决定,此议案交由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
运管条例
建议修改杜绝超载
【建议提要】 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对超限超载的治理作出了相关规定。玉林市代表团刘秋玲等11位代表认为,该规定不够全面和科学,和现实有很大的差距,操作性不强,需要进行修改。
【代表调查】近年来,超限超载车辆已经成为损坏公路、引发交通事故的头号杀手。据统计,道路安全事故有70%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
【代表建议】刘秋玲等11位代表提出了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议案,建议从法律制度上解决车辆技术性能与公路技术荷载标准的匹配问题,使汽车制造(改装)的理念始终与公路的发展保持一致,从汽车制造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产生。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决定,此议案交由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审议。
医闹
应立法根治
【建议提要】立法预防处理“医闹行为”是根治医闹的最主要的途径之一,是最大范围地保护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合法利益的根本保障。
【代表调查】近年来,医疗纠纷日益增多,“医闹”情形屡屡在医院上演,“医闹”俨然已成为一个新兴的“职业”,对社会、医院、医护人员及广大群众带来了很大的危害。
【代表建议】玉林代表团刘秋玲等12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出台《广西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应包括总则、如何处理与预防、如何协商与调解、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决定,此议案交由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
(记者 雷小琴 实习生 吴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