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热点>正文

人大代表:出台相关办法加强对广场舞管理(图)

A-A+2014年1月19日01:35广西新闻网评论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 潘晓明)如今社会上大力宣传倡导文明锻炼、规范广场文化,但不少老年市民选择早晨、夜间在居民区附近开着高音音响跳广场舞、唱歌等,对附近的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目前中国已慢慢进入老龄化社会,但用于中老年居民娱乐和锻炼身体的活动场所相对不足,满足不了老年群体娱乐、健身和体育锻炼的需求。自治区人大代表谭雨建认为,广西应尽快出台相关地方性管理办法,为老年人在公共场所划定指定活动区域,同时也应重视老年人,兴建更多方便老人活动的场馆。

谭雨建代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广西新闻网记者 潘晓明 摄谭雨建代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广西新闻网记者 潘晓明 摄

  “早晨6时至7时,不少人还沉浸在梦乡之中。一些老人已早早来到小区的空地上,开启音响跳起广场舞。”自治区人大代表谭雨建表示,在梧州市万秀区,每天早晨都能看到不少老人的身影,一些老人晚上7时至9时也选择在小区空地上和着音乐的节拍跳起舞。跳舞的老人显然非常享受这悠扬的音乐,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人都陶醉其中。曾有居民向谭雨建反映:老人早起跳舞唱歌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晚上7时至9时小区内的老人跳广场舞又让居民正常生活受到困扰,孩子不能安心做作业,即便把门窗紧闭仍能听见窗外高分贝的乐曲。

  在喜爱跳舞、唱歌的老年人眼里,广场舞的配乐或许是天籁之音,可是,它对于周边的居民和需要休息的市民来说,无疑是让人烦躁不安的噪音。谭雨建在走访中了解到,过高的音量还差点引发了纠纷:曾有一位喜欢音乐的老人经常在清晨高声唱歌,附近居民在多次劝说无效后悄悄剪断了连接音响的电线。

  “由于广场舞扰民,全国各地还出现过不少矛盾升级的过激行为。”谭雨建代表认为:老人喜欢唱歌、跳舞,其实无可厚非,老人有选择健康锻炼的权利。居民也有休息不被他人打扰的权利。如何不让广场舞变成扰民舞?关键得在跳舞健身的权利和安宁休息的权利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为此,谭雨建代表建议,应从限音量、限时段、限区域等方面来“限噪”。限音量:在公园、公共场地内开展活动不得超过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限时段:每日设置相应时段禁止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的健身、娱乐等活动。限区域:通过功能分区划定专门的健身娱乐区域,临近居民区等场地划为安静休憩区。谭雨建代表还建议,政府应更多关注老年人,在社区内兴建“老年之家”等老人娱乐休闲场所。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